根據新國標《房地產測量規範》,10情況下不計算建築面積。10案例包括:1。高度小於2.20米的夾層、隔層、技術層、地下室、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玻璃幕墻、嬰兒床、腳凳、臺階、無柱遮陽篷;3.房屋之間沒有遮蓋物的架空走廊;4.房子的天花板,平臺,天花板上的花園,遊泳池;5.操作平臺、進料平臺、建築物的空間平臺和用於在建築物內放置箱和罐的空間平臺;6.騎樓和街道建築的底層用作道路和街道的通道部分;7.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道路和人行道作為屋頂建築的房屋;8.活動簡易房;9.與房屋內部不相連的房屋之間的伸縮縫。10.據了解,新的不動產測量規範根據精度等級不同,允許誤差範圍為0.26、0.6、1.4,而舊標準的面積測量允許誤差為1.4。
法律主觀性:
對於商品房:第五條商品房以“套房”或“單元”銷售,商品房銷售面積為購房人購買的套內或套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之和。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共用公共建築面積第六條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1,套內(單元)使用面積;2.內墻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第七條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計算原則如下:1,戶型(單元)使用面積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特殊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居住建築設計規範》進行。2.內墻面積每套(單元)商品房使用空間周圍有兩種維修或承重墻:* *有墻和非* *有墻。商品房套(單元)間的隔墻、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的隔墻、外墻(含山墻)均為* * *墻,* * *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入內墻面積。非* *墻水平澆搗影響面積全部計入內墻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應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計算。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是:套內建築面積+內墻面積+陽臺建築面積。第八條公共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用房、公共大廳及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及其他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功能。2.套房(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和外墻(含山墻)之間的隔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