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四環以內禁止摩托車通行,禁摩區域包括中州大道以西、西三環以東、南三環以北、北三環以南(含此路)區域;惠濟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除因公務需要的摩托車外,鄭州市107國道以西、西環路以東、連霍高速以南、南環路以北(以上道路不含)區域道路禁止摩托車行駛。違反規定繼續駕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的,交警部門查獲後將強制報廢,對駕駛人罰款1500元。
“禁止摩托車”的目的如下:
1,“禁摩”管理可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影響力。摩托車普及的時候,有大量的摩托車隨意掉頭、轉彎、超載、闖紅燈,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秩序。
2.“禁摩”避免交通事故。在沒有禁摩之前,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非常多,嚴重影響了我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3.“禁摩”可以提高通行效率。資料顯示,公交車平均占用空間為1.6M2,出租車為4.5M2,摩托車達到10M2。摩托車雖然方便,但效率遠不如其他交通工具,其便利性阻礙了高效公共交通的發展。
4.摩托車排氣噪音大,汙染城市衛生環境。據計算,二沖程摩托車的尾氣排放與輕型汽車相當,排放濃度是轎車的3-6倍。綠化環境也是目前的大勢所趨,摩托車造成的環境汙染也不容小覷。
綜上,河南省四環以內禁止摩托車,其他區縣都有正規手續。
法律依據:
《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禁止拖拉機、摩托車(依法執行公務的除外)、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車輛、人力貨架車、畜力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