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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壹年對孩子有影響嗎?

壹年緩刑對孩子有壹定影響。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後,不再執行原判刑罰,但他們仍會在個人信息中留下受過刑事處罰的記錄,通常稱為犯罪記錄,不能再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其次,被判刑後不能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職位,在壹些私企的工作通常會受到壹定影響。再次,會影響出國,因為有些國家的簽證或者海關要求無犯罪記錄證明,被判刑後就無法辦理簽證和入關。如果子女報考公務員、參軍或入黨,政審時也會受到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予以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緩刑對公職人員有什麽影響?

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緩刑的,壹律開除公職。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辭退:1。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包括宣告緩刑的;2、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在三年以上的;3.因犯罪被單處或者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壹般應當開除;4.如果情況特殊,比較適合辭退的,可以不辭退,但要報上級機關批準;5.公職人員犯罪被判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不起訴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免除其職務;6、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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