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換發後,日本三年多次往返旅遊簽證仍然有效。規定允許持有效簽證的新護照和舊護照出行。在日本每次住宿不超過30晚31天,壹年內總住宿不超過180晚181天。旅行時壹定要帶上新舊護照,舊護照上的簽證有效,才能繼續去日本旅行。
護照有效期和簽證類型:
1.護照有效期:護照通常有固定的有效期,壹般為5年或10年;
2.簽證類型及有效期:簽證的有效期根據不同的類型而不同,如旅遊簽證、商務簽證、工作簽證等。
3.簽證與護照關聯:簽證通常附在護照上,護照到期或更換會影響簽證的使用;
4.護照續簽和簽證轉移:更換新護照時,有些國家允許將有效簽證轉移到新護照上;
5.入境要求:不同國家對護照有效期的要求不同,有的國家要求出境時護照仍有壹定的剩余有效期。
綜上所述,新版護照簽發後,持證人仍可憑原三年多次赴日旅遊簽證持舊護照出行,並遵守每次停留不超過30晚,365,438+0天,壹年內總停留不超過65,438+080晚,65,438+0,865,438+0天的規定,以確保持有效簽證的舊護照和新版護照可隨身攜帶,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壹)護照即將到期;
(2)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
(3)護照破損無法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其他需要換發護照的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普通護照換發或者補發,應當在國內自行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國人民、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交。定居境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由本人向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
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的換發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