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相應地,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
2000年3月1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職工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同時廢止。
擴展數據
昨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其官網發布《關於全年職工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調整了職工制度的工作時間計算和工資折算方式。
通知稱,根據《全國放假和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第513號令),全體公民放假調休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1天。據此,員工年平均月工作天數及工資折算方式調整如下:
壹、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 250天。
季節性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 20.83天/月。
工作時間的計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工資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基礎。最近,鐵路運輸企業的工資計算采用以下兩種形式,即:
(1)根據小時工資計算應付工資
應付工資=小時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按計件工資計算應付工資。
計件工資=計件工資×合格產品數量
應付工資=計件工資+津貼補貼+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結算:鐵路運輸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報酬結算。工資結算的內容有:應付工資、代扣工資和實際支付工資。
應付工資是按照工資總額構成中規定的內容和計算方法計算出的應付職工的工資;代扣款是指按規定提前支付給員工後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房租、水電費、員工過失賠償、員工家屬醫療費等。實際支付總額是指扣除代扣代繳後的應付工資凈額。
百度百科-薪資核算
新浪。com-月工作20.83天,月薪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