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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人才引進政策

1.租房補貼:為吸引優秀青年人才來經濟,對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生,按照1.5萬元、1.7萬元、700元的標準連續三年給予租房補貼。

購房補貼:符合購房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家庭,在吉購買首套住房,可分別享受654.38+0.5萬、654.38+0萬的壹次性購房補貼。

此外,每年將在全市範圍內籌集不少於5000套人才公寓,建設“黃河青年人才城”,劉集大學畢業生可以低於市場價20%的價格購買或租賃人才住房。應屆大學畢業生可免費辦理公交地鐵卡,有效期三年。

二、1,全職人才引進。每年都會發布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目錄,並動態更新。對簽訂3年以上全職合同的人才,按照本人應納稅工資由企業支付的比例,在3年內給予不同級別的生活補貼。其中,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和省重點人才工程的50%分別給予最高生活補助220萬元、1100元,每月不低於15000元和8000元;高級職稱、副高級職稱(含醫生、高級技師)按工資的30%分別給予最高生活補助72萬元、36萬元,每月補助不低於5000元、4000元;中級職稱(含研究生、“雙壹流”高校本科生、技師)和普通高校本科生(含高級工)分別按本人工資的30%給予最高生活補助654.38+044萬元和7.2萬元。對引進院士等有特殊需求的人才,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給予補貼。

2、對與我市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日制合同的急需人才,3年內給予相應的不同級別的生活補貼。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給予5000元生活補貼;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博士生、高級技師每人每月領取3000元生活補貼;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碩士生、“雙壹流”院校(專業)本科生、技師,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補貼;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高級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對引進我市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省、市級學科建設的具有正、副高級職稱的專業人才、高級技師、博士生等人才,三年內給予每人每月1.5萬元、1.0萬元、5000元的生活補貼。

3.聚集高薪人才。對制造業企業,全職引進應稅年薪30萬元以上的企業管理人才,按應稅年薪的3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3年最高補貼654.38+0人,每年最高補貼654.38+0萬元。

4.對在福州市全職工作的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用人單位實際支付年薪超過20萬元的,按照實際年薪超過20%、每人最高年薪不超過654.38+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貼。資助期限最長為3年。

5.支持企業通過與市內外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師學院)合作設立實訓基地引進人才,對在實訓基地參加實習實訓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含高級工)分別給予1.5萬元和1.0萬元的生活補貼,最長補貼3個月。

法律依據

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七)加強人才管理法制建設。研究制定促進人才發展和人力資源市場、人才評價和人才安全的法律法規。完善外國人才在華工作、簽證、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法律法規。制定人才工作條例。清理過時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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