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交付以下物品:
(壹)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
(二)各種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內容淫穢的;
(3)武器、彈藥、麻醉藥品、生化制品、傳染性物品以及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四)有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5)流通中的各種貨幣;
(六)國家禁止的其他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快遞服務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禁止交付以下物品
(壹)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二)出版物、宣傳材料、印刷品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內容淫穢的;
(3)武器、彈藥、麻醉藥品、生化制品、傳染性物品以及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四)有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5)流通中的各種貨幣;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
《四通壹達快遞公司違禁品管理辦法》中的處罰標準如下:陸路運輸中發現無害違禁品的處罰標準如下:
1.對於500元以上的行為,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處罰。
2.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3.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在飛行中發現無害違禁品的處罰如下:
1,視情節輕重,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500至30000元的處罰。
2.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3.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