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仲裁是司法程序嗎?
(1)勞動仲裁是獨立的,也是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勞動爭議不能直接走司法程序,必須先仲裁。如果雙方都服從仲裁裁決,就不應該走司法程序。如果壹方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仲裁是要出庭的,仲裁庭和法院沒有太大區別。
(二)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二、勞動仲裁中的“第三人”
勞動爭議處理中“第三方”的主要情況;
(壹)企業主管部門超越職權作出不適當決定的。比如不與企業或員工協商,就調動下屬企業員工變更勞動合同,或者不經過企業直接處罰員工;
(二)合作企業或企業集團的主要負責人不能承擔責任,應由合作企業各方共同承擔的;
(3)勞動者調換工作崗位,用人單位使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附帶責任;
(4)甲廠職工在履行與乙廠簽訂的經濟合同時,因乙廠原因致殘、死亡的,
(五)建築安裝單位在為對方工作時,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對方正在履行職責的職工傷殘、死亡的;
(六)因履行職責造成人身傷害的;
(七)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出現的按規定應列為工傷的第三人;
(8)多重勞動關系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
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如下
提交申請:
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聽證: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的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和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
(5)仲裁裁決:
仲裁庭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結勞動爭議案件。
以上是關於勞動仲裁對妳來說是不是司法程序的法律知識。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勞動仲裁是獨立的,也是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所以遇到勞動爭議要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