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的法律後果是:
1,分包行為無效;
2.分包單位因違法分包建設工程取得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3.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分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索賠工程價款;
4.分包商受到行政處罰;
5.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6.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7.承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勞務分包存在缺陷的主要原因如下:
1,規範建設工程分包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2.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對規範建設工程分包重視不夠;
3.分包制度不規範,從事建築行業的勞務人員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綜上,我國法律允許在壹定範圍內轉包。但是,禁止勞務公司將承包的勞務分包給其他公司;禁止轉包主體工程,主體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勞務分包不能轉包。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對賬。爭議雙方應自行協商解決;
2.調解。如果糾紛無法自行解決,可邀請第三方介入調解;
3.仲裁。簽訂仲裁協議的,按照仲裁協議的內容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以上不能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
第六十七條,
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人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