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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出軌了,但是他沒有離婚。我該怎麽辦?

法律意見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就離婚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由婚姻登記部門出具離婚證。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就不能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這時候他們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會做出判決。

法律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中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1.配偶壹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經常居住地與被告住所地不壹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經常居住地是指自提起訴訟之日起連續居住壹年以上。2.孩子的監護權。婚姻法確立了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維護子女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比如住房情況,收入情況,思想道德情況,身體狀況都是要考慮的因素。“壹方在婚姻過程中有出軌行為”反映了壹個道德問題,對另壹方有利,但必須保留證據。

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與女方生活在壹起;如果男女雙方沒有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平等的情況下,如果女方思想素質更好,有更多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會更大;十歲以上的孩子可以選擇和父母壹方生活。撫養費按照對方收入的20-30%計算,支付到孩子18周歲。

3.離婚時財產處理的糾紛根據《婚姻法》第31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時,財產處置的範圍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4.離婚後債務清償糾紛夫妻離婚時,雙方或壹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由誰清償的糾紛,稱為離婚後債務清償糾紛。《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原以同壹財產清償。財產不足清償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壹方單獨承擔的債務,由其本人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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