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狗咬人”事件發生在兩個月前,之所以到現在還沒有解決,主要是王新剛態度強硬,拒不配合。據媒體報道,老人在小區散步時,被兩只巨大的貴賓犬咬傷。
老人和家屬的願望很簡單,就是貴賓犬的主人道歉並賠償醫藥費。但是,沒想到對方很囂張。在視頻和老人腿上牙印的鐵證下,他仍然拒不承認是他家狗幹的,並揚言要起訴老人及其家人誣陷他。
後來,老人和家人找到河南電視臺的“小麗幫”,希望得到幫助。但即使專欄“中槍”,事件也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小麗求助》第壹期,寵物狗主人壹開始不開門,在警察和物業“交戰”的時候才勉強開門,然後甩出壹句“妳咬人了嗎?”我從來不相信監控,壹切由法律決定。”就這樣,第壹次“幫助”結束了。後來,雖然我多次上門,但事情還是沒能得到妥善解決。
在這樣的情況下,欄目組記者小麗也因為沒能幫老人維權,在鏡頭下流下了眼淚。隨後,事情進壹步曝光,得到了大家的關註。隨著事情不斷發酵,獅子狗主人迫於各種壓力,向老人道歉,並被所在單位停職。此事基本告壹段落。
犬只咬人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 *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壹百二百五十條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動物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要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