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補助費和壹次性救濟費,分別按照本市上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的平均工資,壹次性發放給直系親屬;
2、供養直系親屬救助金,通常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和物價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3、供養直系親屬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二百發給。
第壹,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生前租用場地安排親友遺體告別儀式、安排死者遺體火化費、屍體運輸費、屍體冷藏停車費、預訂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費用;
2.允許土葬的地方,在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的墓穴中埋葬死者的必要費用,購買棺木,在許多農村為埋葬死者的親友安排酒席,等等。
二、喪葬費怎麽收?
1.在家去世的企業退休職工親屬,應攜帶戶口本、死者身份證、兩張醫保卡(如果卡全部消費,不寄回),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轉到死者單位。
2.可以持死者的火化證明、加蓋印章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殯葬處辦理結算。
三、喪葬費計算標準: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待遇;
1,喪葬補助金和直系親屬壹次性救濟費分別按照上壹年度本市三個月和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壹次性發放。
2、供養直系親屬救助金,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貼和物價補貼發放。
3、供養直系親屬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