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隨著民法典的頒布(2021 1起實施),《民法通則》將被廢止。1.民法典中關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規定有哪些?1,真實意思保留,是指表意人故意隱藏自己內心的真實意思,表達與真實意思不同的意思。2.虛假表示是指表意人與相對人串通所作出的虛假的意思表示。3.嚴重誤解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有錯誤的認識,使行為後果與自己的意思表示相違背,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4.誤傳是指由於交際者的失誤造成的意思和表達的不壹致。5.欺詐是指壹方當事人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或者隱瞞已確認的信息,是壹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6.脅迫是指為了非法目的,使用某種方法對他人造成巨大精神壓力或者直接對他人實施身體暴力的行為。7.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或者困難處境,迫使其作出違背自己本意的意思表示,接受對自己非常不利的條件。(1)以對話形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對方知道其內容時生效。(2)非對話表示的意願在到達對方時生效。數據電文形式的非對話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自進入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具體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3)沒有私相對人意思表示的,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自公告作出時生效。1、明示或者默示的意思表示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意思表示。沈默只有在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的情況下,才能視為意思表示。2.撤回意思表示的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對方。3、意思表示的解釋對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有解釋的,應當根據所使用的文字,結合有關規定、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來確定意思表示的含義。對無相對人意思表示的解釋不能完全局限於所使用的文字,而應結合有關規定、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來確定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綜上所述,虛偽是指壹個人的品行不好,但是在民法通則中,有這種行為的人,如果沒有造成任何損失,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但是如果因為這種行為給他人造成了損害,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必須是真誠的,不能有任何不良行為。
上一篇:為什麽美國富人熱衷於向慈善機構捐款?下一篇:哪些企業可以使用電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