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刑事管理的區別如下:
行政違法案件由行政部門處理,民事違法案件由人民法院處理,刑事違法案件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處理;
行政主體是不平等的當事人,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刑事案件的主體由控辯雙方組成。
(1)訴訟目的不同。
民事訴訟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糾紛;行政訴訟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刑事訴訟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真的犯了罪,犯了什麽罪,應該受到什麽樣的處罰。
(2)訴訟主體不同。
在民事訴訟中,雙方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提起訴訟後,被告可以反訴;行政訴訟只能由行政管理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於被告地位,不能反訴;在刑事訴訟中,除自訴案件外,所有案件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3)舉證責任不同。
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在行政訴訟中,只有被告(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
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有責任提供被告有罪的證據並加以證明。被告不承擔舉證責任,但可以提出從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
(4)適用法律不同。
民事訴訟主要適用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依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