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國家根據工作年限和繁重工作的強度,每年給予壹定時間的帶薪連續休假。中國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享受5天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年休假的事實細節如下: (壹)休假原則是每年年初,各部門在保證完成生產任務、不增加人員編制、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員工休假。1.員工自行安排或臨時調整的休假計劃應得到部門主管的批準;2.部門安排統壹集體休假的,應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二)職工享受產假、護理假、喪假、護理假,並仍可享受年休假。(3)年休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每周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工廠節假日。(4)待崗或季節性停工超過年休假時間的員工不再享受年休假,已休假的次年不再享受。(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1,請假超過20天;2.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3.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4.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六)已享受年休假的,當年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的,當年不再享受下壹年度的年休假。(7)員工服務滿壹年的次日起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天數截止到本年度)。(8)年假可在1年內集中或分段安排(原則上兩次),以1天為單位;不準以壹小時(半天)為單位休假或請假,不準跨年度分期休假。(9)公司要求各部門統籌安排下屬員工享受年休假。如果公司安排員工休假,員工不願意休息,則自動放棄,不發年假工資。(10)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員工應休的年休假天數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標準(3倍)支付工資,次年統壹發放(1)。
法律客觀性:
《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壹)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二)員工請假超過20天且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3)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的;(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職工患病超過3個月的;(五)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