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家可歸的房屋:目前,由於家庭成員死亡、戶口遷出等原因,很多農村房屋找不到主人,或者房屋的主人、繼承人因其死亡而註銷戶口。這類房屋將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在農村舊房改造時將被免費拆除。
2.即將倒塌的危房:農村危房改造主要分為兩類:第壹類,農民朋友因為窮,沒有能力建房、看房,家裏的老房子變成了危房。這種情況下,國家會給危房改造補貼,讓農民加固危房或者重建新房;第二類,對於因壹家有多套房屋或房屋長期閑置荒廢而出現的危房,將予以拆除。
3.新建後的舊房:目前國家正在整治農村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壹戶壹宅”的規定。所以農民朋友蓋新房壹定要符合“拆舊房建新”的原則,自己的舊房需要拆。
4.搬遷後的舊房:搬遷扶貧是國家的壹項重要工程,對農村的扶貧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對偏遠山區的農民朋友來說,是脫貧致富的最佳途徑,但是原來的舊房在搬遷扶貧後會被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應能力和各項建設項目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以上壹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用地總量不得超過上壹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耕地數量不得低於上壹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保證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