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侵占別人的房子是公安局的責任嗎?

侵占別人的房子是公安局的責任嗎?

在公安局的控制下占用別人的房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占他人房屋涉及到非法侵入住宅罪。情節輕微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侵占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合法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者進入公民住宅後拒不退出的行為。與非法搜查罪壹樣,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應僅限於情節嚴重者。即只有嚴重妨礙他人生命安全和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作為犯罪論處。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人身搜查,非法侵入住宅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行為的形式構成,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構成,即“拒不退出”非法侵入住宅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為相結合,如入室盜竊、搶劫、強奸、殺人等。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以行為人的行為目的來定性,而不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並罰。在取得屋內成員或看守的許諾後進入屋內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但如果采用脅迫手段迫使他人同意,則違背了居民和看守的真實意誌,不影響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在作出承諾時,如果設定了可接近的範圍,則該行為侵入了該範圍以外的住宅或者房間,不影響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 上一篇:民營企業資本運營的六大風險
  • 下一篇:燕郊文化大廈如何註冊公司的要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