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擴展數據
刑法
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為逃避事故責任,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而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事故發生後人車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事故後逃逸是壹種非常惡劣的嚴重違法行為,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俗稱的終身禁駕。被害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法律加重了對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處罰。在此也提醒各位司機朋友,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避。逃得了壹時,逃不了壹輩子,最終還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