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老板家要錢違法嗎?
向老板家要錢不算擅闖民宅,擅闖民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國《刑法》規定“侵入住宅罪”,構成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本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實踐中,區分“破門而入”罪與非罪的關鍵是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故意,客觀上是否違背主人意誌強行破門而入,主觀上的動機(如尋釁滋事等)和社會危害性。
二、相關法律知識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的,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也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我國刑法理論,對“牽連犯”的處罰原則是“從重處罰”,即以刑罰較重的罪名定罪。我國刑法中盜竊罪的定罪條件是:盜竊數額在1000元以上;盜竊未遂,數額為65438萬余元。本案中,李曉軍盜竊3500元未遂,不能定為盜竊罪。根據上述牽連犯原則,他被控“擅闖民宅”。
第三,破門而入的證據是什麽?
可以參照下列規定收集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能夠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和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如果老板拖欠員工工資,此時員工最好不要聚眾到其住處,否則可能會犯入室盜竊罪,而此時不僅拿不回工資,還可能因為不當的討債行為被拘留。所以當老板不發工資的時候,最好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