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要繼續深化“三轉”,把紀律挺在前面。紀委不是黨內公檢法,不能代替司法機關履行職責,不自覺地退到法律的底線。要先行壹步,堅守紀律規矩紅線,做執行紀律的“守門員”,做糾正違規行為的“啄木鳥”。要繼續深化“三轉”,以違紀問題為重點,以紀律審查為重點,變單純查處違紀問題為嚴格紀律審查,變全面查處違紀問題為全面查處,切實用紀律尺子管好每壹個黨員、每壹個黨組織。當前,要把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放在紀律審查的突出位置,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要劃出明確的規章制度,布好紀律的“雷區”,讓領導幹部的權力切實鎖在紀律和規矩的籠子裏,讓任何權力都不能肆意妄為,讓任何領導幹部都不能懈怠、濫用權力。
對大案要案,我們不能玩忽職守,小案抓得早,壹定要搶在前面。當好維護黨的紀律的“啄木鳥”,就是要抓好大案要案的查處和日常監督執紀。“老虎”要打,“蒼蠅”要拍,跑路、作弊、越界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也要管。當前,黨員中的壹些幹部錯誤地認為,只要不違法犯罪,違紀就是“小事”、“小事”甚至是普遍現象,“法不責眾”。有的紀檢監察機關還把重點放在查辦嚴重腐敗案件上,對違紀問題視而不見,忽視日常監督執紀,這是必須糾正的。壹方面要對嚴重違紀的黨員幹部進行打壓和打擊,需要及時懲處,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另壹方面,要培養批判精神,善於發現問題。對壹般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要采取約談、函詢、提醒、告誡、通報等方式。,做到早敲早警,早抓小,抓細抓實,防止黨員幹部把小錯誤變成大問題。不能視而不見,容忍它,放水養魚,讓它變成腐敗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