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失殺人,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不判死刑;
2.對於故意殺人,最高可判死刑,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也存在仍被判死刑的可能。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命案處理流程:
1.接到報警後,立案偵查,確定嫌疑人,實施抓捕;
2.逮捕犯罪嫌疑人後進行訊問,並報同級檢察院批準;
3.偵查結束後,作出起訴意見,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覺得證據充分後,會移交法院起訴;
4、被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因為犯罪分子對社會的危害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從輕投案是“可能的”,但絕不是壹定要從輕處罰。也有例外,比如暴力犯罪分子拒不悔改,社會影響惡劣,不足以激怒平民。即使投案自首,也不得從輕處罰,仍然要依法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壹般來說,壹個人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特別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偵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232條
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3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