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中心環節;也就是說,壹切國家機關、黨組織、社會團體和任何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依法辦事。
嚴格執法是社會主義法制的關鍵;也就是說,執行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違反法律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保障。也就是說,任何公民違法都要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四個方面是遞進的、緊密聯系的、相互依存的、缺壹不可的。
擴展數據:
社會主義法治通常是指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會主義法治是建立在打破舊的國家機制和廢除舊的法律制度的基礎上的。它代表了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的利益和意誌。包括立法、執法、守法三個方面,要求實現“有法必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其基本原則主要包括社會主義民主、國家統壹立法和執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框架內,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嚴格貫徹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國家行政的原則。它包括立法、執法和守法。
完善社會主義法治,既要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又要保證黨的制度和法治地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制度和法律上的貫徹落實,推動黨的工作發展。承認法治。
在黨的領導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認真實施社會主義法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無產階級和人民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會主義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