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如何處理?

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如何處理?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並組織指揮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損害,便於調查事故原因。重大事故應當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於建設管理、監理、勘察、設計、咨詢、施工、材料設備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程、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影響使用壽命,對工程安全運行造成隱患和危害的事件。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工程質量事故頻繁發生,成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隱形殺手,如何避免此類事故成為國家關註的焦點。

擴展數據: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是這類犯罪行為的本質特征。所謂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施工單位的違規行為主要有兩種:

壹是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施工企業降低工程造價或增加建築數量,從而降低工程質量;

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強迫施工單位使用,造成工程質量下降。建築設計單位的違法行為主要是不按質量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單位的違規行為主要有三種:

壹種是在施工中偷工減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二、不按設計圖紙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

上述違規行為是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違反國家規定與造成嚴重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違反國家規定與造成嚴重後果之間沒有因果聯系的,不構成本罪。

但是,並不是任何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只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才構成犯罪。所謂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建設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倒塌,造成重傷、死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

這是本罪的重要條件。根據司法實踐經驗和相關規定,所謂重大傷亡事故,壹般是指壹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所謂嚴重後果,既包括重大人員傷亡,也包括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壹般在5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雖小於上述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生產和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還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百度百科

  • 上一篇:美國天普大學怎麽樣?
  • 下一篇:為什麽創建百度百科這麽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