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司法和立法的非公開化會造成哪些問題?

司法和立法的非公開化會造成哪些問題?

司法不公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總開關,是執法的核心環節。我們黨歷來重視實現和維護司法公正,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司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頒布實施了壹系列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有力推動了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建設。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依然突出。壹些司法人員工作作風不廉潔,辦案不廉。他們辦理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吃原告吃被告”,有的案件不成立,有的不起訴,有的超越管轄插手經濟糾紛,有的刑訊逼供甚至徇私舞弊,貪汙枉法,等等。這些現象侵害了群眾的權益,踐踏了法律的尊嚴,跨越了社會正義的底線。

壹是司法不公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

司法活動承擔著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的社會功能。人民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等權益與司法活動密切相關。與此同時,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增強,遇事“找法”“討意見”的現象越來越多,司法途徑成為老百姓維護自身權益的普遍選擇。如果司法機關不能堅持正義,就會造成對群眾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如果司法不公得不到扭轉和糾正,群眾利益將失去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司法不公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公眾對法治的信任。司法是國家強制力的具體體現,是法律權威最重要的來源。“公生明,而廉生威。”只有司法公正,才能讓人們對法律產生信任和尊重。司法公正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於每壹個具體案例中,存在於每壹方的具體感受中。壹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毀掉99個公正裁判積累的良好形象。司法不和諧嚴重挫傷了公眾對司法的信任,踐踏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進而對法治公信力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第二,司法不公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壹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人民每經歷壹次司法不公,損害的不僅僅是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有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如果正義的防線缺乏公信力,犯罪得不到懲罰,正義得不到伸張,社會正義也無從談起。

司法不公的根源在於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完善。“任何壹個執業律師都不可能做錯事。”公正司法代表著國家法治的文明程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為確保公正司法,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壹系列舉措,十八屆四中全會進壹步明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標和重點,回應了社會對公平正義的高度關註,為更好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英國著名哲學家培根有壹句在法學界廣為流傳的話:“壹次不公正的審判,其罪名甚至超過十項。因為盡管犯罪無視法律——這就像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破壞了法律——這就像汙染了水源。”這個比喻形象地說明,司法是司法活動的靈魂,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不和諧會造成嚴重後果和致命損害。

  • 上一篇:叔叔去世前把房子賣了。侄子死後能拿回來嗎?
  • 下一篇:思想政治教育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中的意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