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要件是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義務的能力。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合同只能由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無相應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效力未定的合同。但是,無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他的法定代理人訂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示人,即表示意思的行為人,應當真實地反映自己的內心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心意誌與外在意思相壹致。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壹要求針對的是合同的目的和內容。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希望達到的壹種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5條
限制壹個人取得純粹利益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