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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窩工損失索賠的期限

第壹,多長時間可以索賠項目停工費用?

1.工程停了多長時間可以提出索賠要看有沒有協議,沒有協議要遵循法律。

如果雙方對停工索賠的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承包人應從停工之日起向發包人提出索賠。超過三年未提出索賠的,法院不再保護,即承包方向發包人索賠停工損失的,對方可以不再賠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條* *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建設工程索賠項目

1,人工成本

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生產工人和列入概算定額的輔助生產單位工人的費用。索賠費還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和工作效率降低損失的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按日工費計算,停工損失和工作效率降低損失按停工費計算,停工費標準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2.設備費

它可以采取幾種形式,如機器班次費、機器折舊費和設備租賃費。因工作內容增加引起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標準按機械臺班費計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用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時,索賠費用按機械折舊費用計算;企業從外部租賃工程機械時,索賠費用標準按設備租賃費計算。

3.材料成本

材料費用索賠包括:由於實際索賠的材料數量超過計劃數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用;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因項目延期而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延期儲存的費用不在承包商的責任範圍內。

材料成本應包括運輸成本、儲存成本和合理的磨損成本。如果材料因承包商管理不善而損壞和失效,則不能計入索賠估價中。承包人應建立和完善材料管理制度,記錄建築材料的采購日期和價格,以便索賠時能準確區分索賠引起的材料額外消耗。承包商應提供可靠的采購訂單、采購訂單或官方公布的材料價格調整指數,以證明材料單價的增加。

4.管理費

此項可分為場地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索賠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商為完成額外工作、索賠事項和延長工期而發生的現場管理費用,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辦公、通訊和交通費用。索賠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是指工程延期期間增加的管理費。包括總部人員工資、辦公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訊設施、企業領導到現場視察指導等。

5.利潤

壹般來說,承包商可以將工程範圍變更、文件缺陷或技術錯誤、業主未能提供場地等原因引起的索賠納入利潤。但對於工程暫停索賠,利潤通常包含在每個實際工程的價格中,工期的延長並沒有影響部分工程的實施,也沒有導致利潤的減少。因此,總監理工程師很難同意將利潤損失加入到項目暫停費用的索賠中。索賠利潤的計算通常與原始報價中的利潤百分比壹致。

6.延期付款的利息

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

在申請建設工程停工期間的所有費用時,總承包商需要攜帶與分包商簽訂的合同進行申請。如果沒有約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訴訟,法院會做出判決。以上內容已整理完畢。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做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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