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壹)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2)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金;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
2、喪葬補助標準
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職工死亡後的服裝、整形、遺體存放、運屍、火化、骨灰盒、保管等與包裝有關的費用,按800元標準支付給家屬壹次性使用。
3、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資金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的通知》規定,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分別支付相當於死者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工資的救濟費。“死者工資”是指死亡時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
領取喪葬費,應當提供下列憑證:
死者的退休證明、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派出所出具的註銷證明。
原則上,領取喪葬費是去給死者發工資的單位。先在人事部門辦手續,然後在財務部門拿錢。
有些地方退休人員已經社會化了,要去退休人員主管部門領取。但不管錢給哪裏,第壹步都是在死亡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我不知道妳和死者是什麽關系,如果是直系親屬,可以出具戶籍證明。否則需要提供壹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