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告和處罰,如對違反者給予批評、警告和通報。
2.財產性處罰,如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
3.行為處罰,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暫停或取消資質等。
4.人身處罰,如行政拘留。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公司紀律處分的種類有哪些?
治療的類型有:
(1)警告;
(二)記過;
(3)降低崗位等級;
(4)辭退;
(五)仍在試用期的;
(六)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的處理周期是:
(壹)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3)降職、撤職18個月;
(4)留黨察看24個月。
給予警告處分的工作人員,在處理期間不得參加評優表彰,不得列為後備幹部人選,不得提拔或者聘用到高於現任職務級別的崗位。
受到記過處分的,不得參加評優表彰,不得列為後備幹部候選人,不得晉升工資,不得提拔或者聘用到高於現任職務的崗位。
降低崗位等級的,自決定生效之日起,按照行業收入分配的有關規定降低壹個崗位等級的工資;無崗位等級工資降低的,應當降低壹個以上工資等級。但工資為最低檔次的,給予記過處理,但處理期限仍為18個月。治療期間不得參加評優表彰,不得列為後備幹部候選人,不得晉升工資,不得晉升或聘用到高於治療後聘用的崗位等級的崗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