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般違法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民事違法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行為要受到行政制裁(壹般強制措施)。壹般違法行為雖然不觸犯刑法,但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刑事違法行為應當受到刑事處罰(包括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如剝奪人身自由、沒收財產和身體剝奪生命權)。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