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效力最高,是其他壹切法律的前提和基礎;
2.推進國家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3、有利於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
4、有利於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不斷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本原則如下:
1,黨的領導原則。中國* * *生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2.人民主權原則;
3.人權保護原則;
4.法治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三個基本特征是:
1.在條文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和運作原則等。
2、就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而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制定和修改必須經過不同於普通法律的特殊程序。
憲法實施的積極效果是什麽?
實施《憲法》的積極效果包括:
1.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壹切法律的前提和基礎;
2.憲法促進了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3.憲法有利於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
4.憲法有利於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不斷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5.憲法更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