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屬於嚴重行為。
1.侮辱是公開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需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侮辱罪壹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的對象是婦女,情節符合犯罪構成條件的,最高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侮辱他人的,最低判五年有期徒刑。
第二,侮辱罪和侮辱婦女罪有什麽區別
侮辱婦女罪與侮辱罪的區別在於:
1,對象情況不同,侮辱婦女罪針對的是不特定的婦女,侮辱婦女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為針對的是特定的對象:
2.目的和動機不壹樣。侮辱婦女罪中侮辱婦女是為了尋求精神刺激,而侮辱婦女罪中侮辱婦女是出於個人的怨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低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第三,用言語侮辱他人是否構成侮辱罪。
對於壹般的侮辱行為,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侮辱罪。是否屬於言語侮辱他人罪?只有情節嚴重,才能構成侮辱罪。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褻兒童壹人以上或者多次的;
2.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四、淫穢是指惡劣或其他惡劣的情節。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