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產品沒有質量問題,但消費者根本不想要,想退貨,商家有權不退貨,這並不違法。如果是因為質量問題,不退是違法的。除了壹些特殊商品,壹般商品都可以退貨。違反法律,七天退換,半個月包換,壹年保修。如果商家欺騙消費者,就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知情權是指消費者有權了解其購買或者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有關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信息。相應的是經營者的告知義務。
消費欺詐,商家不給退款怎麽辦?
消費欺詐,如果商家不給退款,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先和賣家協商;
2.協商不成,立即向消協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欺詐手段解除合同。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不歸涉及哪些法律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賠償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五條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部門予以處罰。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