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農村的農民建房涉及的問題不多。為什麽規劃部門要給城市郊區農村建房發許可證?這裏涉及的問題太多了,水管,高壓線,通訊管,煤氣管,或者城市長期規劃。這些情況城市規劃部門是清楚的。如果他們沒有得到計劃部門的批準,他們經常會引起很多麻煩。如果煤氣管道接口建在房子下面,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這是壹種常識,也是國家的授權。只有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有效。
村委會的證明只能證明該農民是本村農民,符合建房條件。村委會同意在村裏蓋房子。對於其他事項,村委會無法證明。說白了,這個證明沒有法律效益。所以農民應該在村委會同意的情況下,到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拿到合法手續,任何時候都不用擔心。
農村地區往往如此。農民覺得村幹部是農村的壹家之主,村幹部承諾什麽就不用辦手續。反正有村幹部作證。其實現在是法制社會,生意就是生意,有時候辦手續會很麻煩,比事先還麻煩,甚至關不了。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農民不能大意,更不能怕麻煩。該做的壹定要依法做好,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後悔。
村民委員會無權給妳發宅基地證。這是因為農村人宅基地使用證的審批發放是縣級以上的國土部門,不僅村民委員會沒有權力,鄉鎮也沒有這個權力。
上世紀80年代以前,農村人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歸鄉鎮人民政府所有。(70年代在政府辦公室由秘書簽字蓋章。)上世紀90年代,農村群眾宅基地使用權證審批權限歸還縣市,2000年,農村群眾宅基地使用權證審批權限歸還省市人民政府。2010年以後,農村人的宅基地使用權證審批停止了。
根據這些情況,妳建的房子是違法的。
活著活著是人類生存的需要。以前農村宅基地審批比較合規正常。個人申請,村委會初審,然後上報鄉鎮,鄉鎮上報縣國土局。如果符合要求,很快就能批下來,就可以建了。
但是現在不知道這壹套審批制度什麽時候會沒有了。別的地方不知道。我們這裏總是壹團糟。農村人符合要求,三番五次想修房子,幾年都沒有結果。於是,無房者急需建設,不顧條條框框,任意找了壹個自己認為適合建設的地方。
老百姓如果得不到上面的批準也不傻,總要找村委會說明自己蓋的樓。拿到建造師證,或者默認點頭。心裏建設的時候總覺得比較踏實。萬壹被罰的時候有人給妳壹句話,那就大事了。避免處罰,或者處罰很輕。
農村存在很多亂修亂建的現象。說實話,這種現象不能怪農民。農民沒有棲身之所,我們不能因為多年未批就讓他們露天居住。如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村委會證明沒有法律效力。但總說明農民知道怎麽建村委會。它不是擅自建造的。農民村委會被迫這樣做。雖然這樣建是違法的,但是是合理的。
以上是我的理解。歡迎提出不同意見。謝謝妳。
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農村實行壹戶壹宅的管理方式。然而,在壹些家庭中,由於各種原因,他們沒有按時申請宅基地。因為沒有宅基地,所以沒有房子。他們可能會找到村裏,要求村裏幫忙解決沒有宅基地,沒有住房的困難。村裏根據實際情況,開了宅基地證。村民在村裏發了宅基地證後,
從法律角度講,沒有宅基地使用證是不允許建房的,也不可能建房屋產權證,也就是建的房子是違法的。雖然宅基地最終審批不是村委會的權利,但也需要村委會同意。面對具體情況,為了幫助無宅基地無房村民解決無房困難,村委會還可以開具宅基地證明,這也幫助無房村民解決了實際困難。
既然有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證明,而且房子已經建好,那麽就必須通過正常的申請渠道,通過村民小組和村委會,向上級宅基地管理部門申請壹戶壹宅的宅基地,而且申請宅基地還必須經過村委會的審核。既然村委會已經同意了,估計妳通過正常渠道申請的宅基地也能批下來。宅基地申請批準後,應立即向房屋產權部門申請。
感謝您對三農問題回答的關註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
這種情況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妳的宅基地雖然是合法的,但是在以下情況下,擅自建房就是違法的。1.妳的宅基地位置可能會被重新安置。2.妳的宅基地在公路兩側的規劃範圍內。3.妳的宅基地在村街改造範圍內。這三種墻體情況,如果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屬於擅自施工,涉嫌渾水摸魚,騙取國家補貼,被宣布為違法。
壹般情況下,如果不是上述條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是不受幹涉的。很多農村的房子是不需要上級批準的。只需註意以下幾點。1.房屋建在自有宅基地範圍內。2.得到鄰居的同意。得到鄰居同意的目的只是為了證明妳沒有超出自己宅基地的界限,避免糾紛。
首先,明確村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不是基層政府。村委會從來沒有審批宅基地的權力和資格,但村委會是審批宅基地的第壹道關口。它負責大量的基礎工作。審批妳的宅基地,必須經過村委會初審,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並出具《建設用地許可證》、《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法律文件。
所以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不是合法的建房批準文件。只有這樣的證明還是違章建築。
壹、在宅基地審批上,如何看待村委會?
村委會是壹個“關卡”,負責建房條件的初審,包括戶籍、人口的核實,以及可批面積的初審。只有符合條件的資料才能上報上壹級政府部門審批。村裏不報就“死”了,所以現實生活中,村委會雖然沒有審批權,但比上級審批部門更重要。總的套路是,村裏上報,上級就批準。
但現實情況是,樓戶多,樓指標有限,經常有人要排隊。這個“誰有優先權”就是村裏的權力,基本上就是村支書的權力。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按照我們人類社會,建戶要和村支書搞好關系,怎麽做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妳懂的。
請註意壹個情況,和村幹部搞關系,也要知道自己蓋房子難。比如目前看起來幾乎不可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村幹部亂許諾、亂承諾,要求妳不斷“兌現”,最後事情辦不了。或者“妳建了,村裏同意了”,千萬不能“未經批準就建”。
二、目前最新的宅基地審批流程
現在宅基地審批權限已經從自然資源局轉移到農業農村局,但是按照“放權”,基本上各地的審批權限都是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和農業農村局備案。所以明確了宅基地最終審批權是鄉鎮政府。主要流程如下:
1,農民申請。按照“壹戶壹宅”的原則提出書面申請。
2.村級討論和宣傳。在墻上公布樓房住戶的人口、面積和位置。
3、村審查報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公示無異議,上報。
4、鄉鎮相關部門審核。壹般由鄉鎮的村鎮建設辦公室負責綜合條件審查,鄉鎮自然資源所審查的建設地塊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符合要求的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此證書是合法證書。
5、鄉鎮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準書》的,門上的紅頭印必須是“XX鄉人民政府”。
6.縣自然資源局和農業農村局備案。
7、放樣。確定建築位置並標出界樁。
8.竣工後驗收。有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驗收,符合要求的出具《驗收意見表》。
9.不動產登記。房地產登記部門根據驗收表等相關材料,對宅基地進行權利登記。
至此,妳的房子在宅基地上建房的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後,是合法有效的。
第三,壹些建議
1,不要“未批先建”。最近農村宅基地建設很緊張,尤其是占用耕地私自建房的,還有巡防隊員跑來跑去,建設壹般不完工,就算完工也很可能被拆。這真是“空房子和錢”。
2、通過審批,嚴格按照審批的位置和面積施工。
嚴格按照審批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如果建築占地面積超面積,將無法通過驗收,也無法辦理不動產產權證。不要想著“找熟人,托關系”。在目前的情況下,沒有哪個公職人員願意冒這個險。
3.與鄰居保持良好關系。
農村的鄰裏關系也很重要,尤其是蓋房子的時候,總會有影響鄰居的事情,或者進出不便,或者被陽光遮擋。鄰居老是抱怨,也影響妳的樓,也很頭疼。
根據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妳的情況肯定是違法的。如果妳是農民,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規定。
根據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農村村民要建房,首先要以戶為單位向妳們村委會提出申請:申請必須經妳們村委會依法討論,必須征求妳們村村民的意見,必須在妳們村集體範圍內公示。無異議後才能報妳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在得到批準之前,妳不能蓋房子。
妳只有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證明。首先,我不知道這個證明的具體內容是什麽,但是從“宅基地證明”這個詞來看,村委會沒有這個權限,是無效的。建房用地的性質和用途應由有關主管部門確定。不是村委會說這是宅基地,是宅基地。
另壹個是妳蓋房子的時候。如果妳是2020年7月以後建的,占用的土地是耕地,後果可能是依法拆遷。2020年7月前建什麽,要看當地政府的具體政策,執法力度,妳具體建的土地性質,是否符合規劃。
有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證明,說明妳的宅基地使用申請已經被批準,妳已經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權,所以村委會會給妳出具宅基地證明,否則村委會不給妳出具證明。
但是宅基地證明,證明妳有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不代表妳就可以在這個宅基地上建房,因為建房是需要建房審批的,只有經過審批取得了建房許可證,妳才能在這個宅基地上建房。
妳沒有建房許可證,也就是說妳取得宅基地後,沒有申請建房就開始建房了。這種情況屬於未批先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的規定。
未經批準建房是違法的,但不代表妳建的房子就是違法的,因為在生活中,很多村民不了解政策,不知道建房需要審批。他們認為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就可以直接建房,所以會導致壹些不經批準就建房的情況。
至少,建築不違法,取決於兩個條件:壹是宅基地使用面積是否超標,明確規定了每個地方可以使用多少面積的規定。比如我所在的地方規定,每戶最高不能使用超過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如果超過120平方米,就是違法占地,建的房子肯定是違章建築。
二是房子高度沒有超標,農村建房有嚴格的高度標準。壹般來說,每層高度不能超過3.3米,建兩層就是6.6米。我們這裏規定農村只能建不超過兩層的房子,也就是說房子的高度最多不能超過6.6米。如果建築物超過規定,必須進行整改。
如果妳說妳未批的房子面積和高度都在當地規定範圍內,但妳只是沒有辦理建房手續,那就不違法,可以辦理手續。相反,如果妳沒有辦理建房手續,蓋的房子違反了當地的壹些規定,那就不好說了,可能會被認為是違法的。
只要違反法律,國家就敢拆。基本上所有的違建都是違法的。他們都認為,政府要錢,只要給錢,壹切違法行為都可以挽回。所以很多人鄙視國家的法律法規,以為違法了交點錢就可以保護自己的違法行為。都說政府不把錢當法律,所以會導致很多腐敗。如果它不拆除違章建築,那確認登記有什麽意義!國家法律的意義是什麽?國家需要法律做什麽?法律是用來懲罰違法者的,不是用來保護他們的。希望國家工作人員公平、公正、公開地為人民服務,依法治國,讓人民大力支持妳的做法。如果藐視法律,包庇,壹切都完了!
有村委會開的宅基地證,沒有建房許可證,違法嗎?焦姣回答這個問題!
大家好,我是村官焦姣!
在自己條件好的宅基地上建壹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應該是所有農村人最基本的願望。畢竟,房子可以被視為自己的資產,為世世代代的農民提供最基本的住所。很多農村人即使借錢也要蓋房子,可見房子在農村人心目中的地位。
但是,在農村蓋房子,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除了後期的規劃建設,組織工人,準備材料,前期的審批手續都不容易,程序很多。
在我們這裏,普通農民要建房,需要先向村委會申請建房,然後村委會對申請建房的村民具體情況進行初審,初步劃定宅基地,再向鎮上的鄉村建設部門提交申請。
鎮上的鄉村建設部門接到村上上報的材料後,會聯合國土部門(現歸農業和農村部門)對農戶和宅基地的情況進行實地調查。重點看農民的戶籍是否在本村,是否符合“壹戶壹宅”的相關規定,宅基地面積是否符合規定。同時還要看宅基地是否在基本農田上,宅基地的劃定是否符合當地村莊建設規劃等。
鎮上完成這些任務後,如果村民符合情況,我們還需要向住建部門繳納規劃費。我們在26元/平米,120平米就要3000多,真的貴!
以上手續全部辦好後,村民就可以領取宅基地批文或建房許可證,然後就可以擇日開工建設了。以上任何壹項手續不到位,村民建的房子肯定是違章建築,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在問主的問題上,只有村委會開的宅基地證明,沒有建房許可證。這樣建的房子肯定是違章建築,嚴重的要拆。
好了,今天就到這裏。歡迎關註村官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