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的是壹群年齡在12到16之間的孩子(6女1男)。這些孩子也是小康之家,父母對他們的物質要求有求必應,但卻沈迷於網絡。雖然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但是相同的愛好讓他們走到了壹起,在網吧附近請客的還有壹些女同學。最後兩個14歲以上的孩子被判刑,才14歲!!像花和骨頭壹樣老,還沒開花就已經枯萎了!在看守所接受采訪時,她哭了,後悔了。
雖然我已經不再是四年級的老師了,但我認為如果妳像案例中的學生壹樣...
說實話,網絡方便了人們的交流,但也是壹把雙刃劍,在給妳帶來無限樂趣的同時,也給妳深深埋下了壹顆地雷!如果不踏上它,哪怕是100年,也不會有事,但是稍有不慎,後果不堪設想!
妳們還是高中生,正是這種封閉式的管理,讓老師們的責任很大。放假期間,學校和老師都管不了,但是妳上課期間發生的事情,連帶責任的問題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全縣通報批評,學校處分,當妳在網吧的遊戲世界裏暢遊的時候,老師的命運,學校的聲譽,都掌握在妳的手裏。
讓我給妳壹個建議。高中上課上網對妳和老師都不好。2007年9月25日中午,看了中央電視臺的法制報道節目,有如下感受:1。周增夫婦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應當追究,但他們沒有追究,屬於放棄公權力。人們看到的是法律的無奈。實質上,行政官員等司法人員正在被贖回。2.醫療機構放棄應收回的3萬多元費用,本質上是對國家財產的放棄。這種妥協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3.這樣的宣傳會增加更多的人采用類似的方法來解決類似的問題。道德和人性不應該以犧牲法律的尊嚴為代價。附:2007年9月25日中午,是什麽讓父母如此狠心,把自己的寶寶丟下十多天?又是出於什麽目的,才讓他們做出這樣的舉動?川川兩歲半,可愛活潑,但他是在醫院病房長大的,醫院的醫護人員輪流照顧他。川川沒有父母家人嗎?妳為什麽去醫院了?醫生說川川父母住的離遠醫院不遠,那川川父母為什麽不把孩子接回家?川川的父母是當地農民。2005年,川川的媽媽在四川省婦幼保健院婦產科生下了川川。孩子出生後,母子平安。在醫院觀察兩天後,辦理了出院手續,回家了。誰知回家後,川川媽媽突然發現川川的左手有些問題,擡不起來。這是怎麽回事?全家人急了,趕緊帶著川川回到四川省婦幼保健院。為了及時見到孩子,醫院工作人員陪同川川的父母來到當地壹家專門從事兒科的醫院,對川川進行全面檢查。經過x光檢查,川川因為左鎖骨骨折,脖子上長了壹個腫塊,手都擡不起來。治療川川的醫院說,像川川這種情況不需要特殊治療,讓骨折的部分復位後自動愈合。川川的父母在得知剛生了幾天的孩子鎖骨骨折的消息時,非常激動。川川父親認定孩子鎖骨骨折是衛生院的責任。但醫院表示,孩子出生後,醫生和家屬都沒有發現孩子有什麽問題,骨折應該不是在醫院發生的。醫生說川川回家壹周後才發現骨折。現在誰也說不清楚是什麽原因導致了骨折。而且,即使在醫院分娩時出現這種孩子鎖骨骨折的情況,也應該是正常情況。壹般骨折的地方會自然愈合,不需要特殊處理,不會留下後遺癥。然而,還沒等協商出壹個結果,醫院就發現川川的媽媽和爸爸都不見了。只有剛出生幾天的川川壹個人躺在病床上。川川的父母到底去哪了?在尋找川川父母的同時,醫護人員迅速找人幫忙照顧正在哭泣的川川。原來,川川的父母看到醫院不肯負責,就把川川扔在醫院的家裏,提出接回孩子的條件是保證川川長大後沒有後遺癥。父母走了,留下川川在醫院不到壹個月。醫院新生兒科有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考慮到孩子的安全,醫院暫時把孩子放在新生兒科,科室的醫生護士給了川川無微不至的照顧。這期間,川川的父母再也沒有帶他回家,川川住在新生兒科。為了讓川川的父母早點把孩子接回來,也為了明確小川奈那鎖骨骨折誰該負責,醫院決定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經鑒定,結論為:新生兒鎖骨骨折是巨大兒分娩過程中無法完全避免的並發癥。目前愈合良好,不屬於醫療事故。有了這個結果,川川的父母更加氣憤。川川的父母認為,如果孩子摔壞了,醫院怎麽可能沒有責任?本以為有了醫療事故鑒定,事情就能順利解決,但因為川川父母不認可鑒定結果,還是不肯帶川川回家。就這樣,川川在醫院住了將近兩年。在此期間,川川的骨折早就愈合了,x光檢查後和正常的右臂沒什麽區別。小川不知不覺長大了,川川會爬,川川會站,川川會牙牙學語,川川會叫媽媽。川川的第壹個生日也是醫院護士送給他的。這期間,川川的父母也時不時來看看川川。因為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拒絕同意川川父母的要求,雙方壹直無法達成壹致。川川壹直住在醫院,期間的費用當然由醫院承擔。川川1歲後,醫院專門找了個婆婆照顧。主持人:現在對於孩子的家長來說,他們堅信如果醫院沒有發生醫療事故,那麽醫院就不會對孩子的未來負責。這是他們的觀點嗎?王躍:其實我覺得家長有點擔心。也許他們有心事。現在的孩子可能還沒有暴露出什麽問題,所以隨著他的成長可能會出現壹些問題。他們希望醫院能做出承諾。我們說在醫療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如果損害結果沒有發生,醫患雙方都無法真正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麽。如果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了壹些身體問題,家屬仍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醫療機構賠償損害結果。因為從目前的狀態來看,孩子沒有任何問題。現在對於川川的父母來說,654.38+0萬人擔心沒有醫院的承諾,所以采取了壹種方法,就是把孩子扔在醫院,希望給醫院施壓。那麽川川長大後的生活會有變化嗎?川川能順利回家嗎?2006年7月,四川省婦幼保健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川川父母接回川川自行撫養,並要求其支付川川住院期間的生活費。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經調查後作出判決,判決川川父母將川川接回家自行撫養,並支付四川省婦幼保健院生活費、住院費* * * 35863元。但是,川川的父母收到判決書後,還是不想把川川接回家。2007年春節前,川川的父母再次來醫院看望川川,但最後,川川的父母還是沒有帶他回家過年,還是把他留在了醫院。為了讓孩子早日回家,法院執行庭的工作人員多次做川川父母的工作,希望他們把孩子找回來。最終,四川省婦幼保健院做出了讓步,只要川川的父母把孩子帶回家,這些年的撫養費就不需要了。2007年8月,川川終於回家了。主持人:醫院在這個訴訟中提出的是無因管理。我們應該如何通俗地理解這四個字?王躍:利益管理中沒有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要照顧別人的事情。這是《民法通則》中規定的無因管理。根據我國法律,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他們應該把它們帶回家撫養,但他們沒有這樣做。但如果醫院放任孩子不管,孩子的生命健康會受到威脅,所以醫院基於這壹事實對孩子進行了兩年多的照顧。我認為醫院的行為完全符合無因管理。主持人:那我們來說說家長的行為。基本上把孩子留在醫院三年應該算遺棄,那麽這個遺棄算不算遺棄罪?王躍:拋棄和被拋棄還是有區別的。遺棄是違法行為,但遺棄罪已經構成犯罪。根據我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遺棄被撫養人的,我國公安機關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遺棄被扶養人情節十分惡劣,比如造成被扶養人死亡或者拒不改惡從善,就涉及犯罪,即刑法規定的遺棄罪,當事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主持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關心的是孩子。我們希望回國後,父母能有更多的關心和愛護,讓孩子忘記三年不愉快的經歷。同時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所有的患者和醫療機構,當出現任何問題的時候,大家真的可以心平氣和。不要惡意假設對方,也不要把所有的過錯都歸咎於對方。雙方應該相互信任,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誠實地解決問題。可能很多醫療糾紛都會變得簡單。剛剛看到法制報道,講的是邯鄲市人民醫院因為農民欠了幾百塊錢,把壹個出生才壹個月的孩子放進洗衣房,三天後孩子就死了。我看的時候很生氣。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壹個只認錢的食人社會。想起前幾天統計局整理的私企薪酬數據。網友的反應真的很有意思。別開玩笑了。他們看起來都無動於衷。都是諷刺。大國和人民天天玩世不恭。難道當局看不出來,如果農民收入高,他願意放棄治療嗎?底層的收入已經不低了,高層幾千萬的年薪也不被重視了。股市造就了多少億萬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