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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擔保個人貸款合同最高擔保抵押貸款合同

附件5

最高擔保個人貸款合同

()中國農業銀行高寶格街子()號

借款人(全名):

貸款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

擔保人(全名):(1)

(2)

(3)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壹致,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用款申請

貸款人可以分期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貸款人處辦理的最高余額不超過人民幣(大寫)元的貸款提供擔保。以上期限僅指貸款發放時間。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發生的業務到期日不得超過年月日。在此期間和最大余額範圍內,借款人可以循環使用貸款金額,而不是逐個簽訂貸款合同。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貸款用途以貸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大余額內,貸款人發放貸款時無需逐壹辦理擔保手續。

第二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以貸款憑證為準。如為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按照貸款憑證約定的執行利率計算。

貸款到期日之前的利息;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為1。

從6月1日起,貸款人將根據調整後的相應期限和檔次的基準利率和貸款憑證確定浮動利率。

在不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情況下,確定新的貸款執行利率。貸款憑證確認

的浮動範圍= [(貸款憑證規定的執行利率/貸款發放日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執行利率相同。

級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1] × 100%。

第三條如下列條件未得到滿足,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1)借款人和保證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憑證。

完成相關程序。

(2)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有抵押擔保,相關的登記和/或保險等法律手續。

已經完成,保證和保險仍然有效。

(3)借款人和保證人無影響貸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況。

第四條撥款方法

貸款人將按照每張借款憑證約定的時間,將貸款金額劃入借款人的借款。

本人開立的賬戶中(賬號/銀行卡號)。

第五條還款

1.借款人和貸款人可以約定以下列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具體為每筆貸款的償還方式。

付款方式由借款人和借款人在借款憑證中約定:

(1)以本還貸,到期壹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2)按月/季付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度末的20日。貸款

人們必須在每個結息日結息。如果貸款本金的最後還款日不在結息日,則不是

應付利息應隨本金壹起支付。

(3)分期償還貸款的,從貸款發放後的當月/季度開始,按月/季度償還。

還款日為每月/季度末的20號。還款方式有以下幾種,計算公式如下:

A.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貸款本金?利率?(1+利率)貸款期數

貸款期數(1+利率)-1每期還款額=

B.等成本遞減還款法:

貸款本金

每期還款金額= ————+(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金額)×利率貸款期數。

(4)其他還款方式:

2.借款人應在每期還款日前將足額補償金存入第四條所述的借款人賬戶。

對於當期貸款本息的償還,貸款人可直接從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賬戶

如果國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決定是否撥付。貸方不提款。

如果催收,該期貸款本金全部逾期;如果貸款人催收,不足部分就會逾期。

原因。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必須經貸款人同意。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獲取和使用貸款。

2.按時足額償還本息。

3.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與本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

4.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工作單位和收入狀況發生變化時,

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如發生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況,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並執行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和檢查借款人的基本情況、貸款用途、擔保人狀況和抵押情況。

抵押品的情況。

2.借款人發生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嚴重不良情況時,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

提前借出或收回貸款。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或追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違約金。

當合同價款、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和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支付完畢後,貸款人可以直接

從借款人的任何賬戶轉賬。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義務的,貸款人可以借款。

付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應公開披露。

5.如果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貸款人可以

選擇用這筆錢償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費用。

6.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應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還款時,提前還款部分按以下方式計收利息:

(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約定的執行利率計收利息。

(2)根據實際貸款期限,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

收取利息(大寫)。

2.提前還款,收取的貸款利息不做調整。

3.提前分期償還本息的,先歸還當期貸款本息,再歸還其他資金。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剩余貸款的還款額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

第九條貸款擔保

貸款由最高額(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最大擔保金額:

(1)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本合同項下有多個擔保人,每個擔保人應

人* * *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損害賠償費和律師費等費用。

(3)壹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日起兩年;分期付款,

保證期為每期還款日起兩年。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事件,導致貸款人宣布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人確定的債務。

提前到期日起兩年。

(4)如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直接投保。

轉入證人的任何賬戶;

(5)借款人提供財產擔保的,擔保人願意優先於所有被擔保的債務。

財產履行擔保責任。

(6)保證人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況,或保證人

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工作單位、收入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成立。

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押擔保的最高額:

(1)抵押人同意使用下列房產(見抵押清單編號詳見)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上述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分。

(2)上述抵押物暫定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已抵押。

該財產的最終價值以實現抵押時實際處置抵押財產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律師費、抵押財產的費用、轉讓費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使用。

(4)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擔保物、從權利、代位權、扣押權和混合權。

化合物、加工產品和水果。

(5)抵押財產已由抵押人占有。抵押人有義務妥善管理抵押物

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轉讓或出借抵押物。

出售、出租或任何其他方式的懲罰。經貸款人同意,轉讓、出租或出售抵押物。

所得款項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與貸款人、抵押人進行首次協商。

三個人存款。

(7)抵押物如有毀損、滅失或被征用,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止。

如果損失增加,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費、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款項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當抵押品的價值減少時,貸方

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

恢復擔保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者提前發放貸款。

抵押貸款。

(8)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申請抵押登記。

手續,以及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原抵押登記文件和他項權利證明。

該證明由貸款人保管。

(9)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為抵押物辦理相關保險,並指定貸款人為擔保人。

財產保險的第壹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本合同下的債務

在付款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或取消上述保險。如果保險中斷,貸款

繳費人有權代為辦理投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由於保險中斷或取消

由此造成的壹切損失由抵押人承擔。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時,抵押人應立即

告知出借人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取得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賠償。

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10)若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仍未得到清償,貸款人有權

依法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人是

二人以上的,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分任壹或全部抵押人的抵押物。

3、質押擔保的最高額:

(1)出質人同意使用以下權利證書項下的權利(詳見部分)

編號為的質押券清單)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質押。

宣誓。質權及其從權利和孳息的效力。保證範圍包括本合同

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律師費、質押權處置費、

轉讓費和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質押文件清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分。

(2)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貸款本息時:

1.如果質押證書已經到期,貸款人可以直接以該證書項下的權利抵付貸款。

本金和利息。質押證書未到期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前支取或提前還款。

清償債務的程序;未提前支取或支付的,貸款人不得自行提取未到期的質押物。

質押憑證外幣存單以存款當日外匯買入價折合人民幣計算。貸款

辦理質押證書項下權利時,不需要提供出質人的身份證件、預留印鑒和密碼。

我們可以以後再處理。

2.對未付的應付利息,貸款人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復利。

3.貸款人清償質押證書項下貸款後的剩余款項應歸還質押物。

人;如果貸款沒有償還,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3)出質人承諾:

1.質押證書項下的權利不存在爭議;

2.定期存單質押為自動存款的,出質人應承擔。

承諾自質押之日起放棄自動轉讓。質押存單為帶息存款的,質押期間停止。

停止計息,待貸款本息還清後再按正常程序支付利息,不計復利;

3.質押文件有兩份以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扣押其中任何壹份或每壹份。

質押證書下的權利;

4.同意停止支付質押證書項下的權利;

5.出質人已獲得本合同項下質物所有人的同意。

(4)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證應由出質人於年月日交付。

合適的人。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權利證書。

第十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

如有遺失,應按違約金額和遲延天數向借款人支付,並計算違約金數額。

同期逾期貸款利息計算方法相同。

2.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本金,貸款人應對逾期貸款承擔責任。

逾期之日起,在貸款執行利率的基礎上上浮%(大寫)。

計算罰息,直至還清本息。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

貸款基準利率上調時,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3.若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應接受違約部分。

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貸款執行利率(大額)基礎上上浮%

收取罰息,直至還清本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

貨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4.對未付的應付利息,貸款人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復利。

5.如果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行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並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立即到期。

6.如果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任何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

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和保證人違約,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

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承擔貸款人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和其他已實現的債務。

權利的成本。

8.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報酬:

(1)隱瞞抵押物存在、爭議、查封、監管、扣押、重復抵押等情況。

抵押、租賃、欠稅或工程款等。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

(3)違反本合同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其他行為。

第十壹條費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

費、鑒定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或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解決方案類型: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根據其仲裁規則提交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中無爭議的條款仍應履行。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到期”或“期滿”包括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的約定。

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

2.保證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項業務的發生和履行情況。

好的。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每壹筆貸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均不會交付給擔保人。

3.本合同提及的重大不利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借款人已完全或

部分喪失還款能力;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

衰落;抵押物的減少、毀損、滅失、征用或權屬爭議足以影響貸款的。

付款人實現抵押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保證人註意全面、準確理解本合同的印刷條款,並應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解釋。合同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有相同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貸款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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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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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擔保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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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擔保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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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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