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12 09 20:06新華網壹新華網北京12 09年9月16日,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偵大隊首次對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劉某進行全時段同步錄音錄像。訊問結束後,錄音錄像資料由民警和犯罪嫌疑人劉簽字確認,當場封存,交技術部門備案。
鄭州公安機關的這壹做法,緣於不久前鄭州市檢察院和鄭州市公安局聯合簽署的《關於進壹步提高重特大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實施意見》和《全程錄音錄像操作規程》。
“這不僅有利於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刑訊逼供現象,也有利於進壹步規範偵查行為,使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更加具體。”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範軍說。
司法公正也稱公平正義,其基本內涵是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堅持和體現公平正義原則。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核心價值,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線。近年來,中國各級司法機關在優化司法權力配置、加強執法司法監督、確保執法質量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緊緊圍繞確保嚴格規範、公正廉潔執法,為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進行了不懈努力。
法官自由裁量權過大,因量刑不公開導致量刑標準不統壹,壹直是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針對這壹訴求,今年6月10,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範化改革。
建立壹套科學規範的量刑方法,將量刑納入法庭訴訟程序,允許並組織檢察官、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就量刑問題發表量刑意見...自首批試點法院啟動以來,這項改革受到了各方的歡迎。部分法院審理結果顯示,被告人送達判決書多,上訴少;信任和贊美裁判的公正,少壹些對裁判不公的懷疑和批評,效率會高很多。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我國法庭辯論長期以來“重定罪輕量刑”,定罪後很難有他人參與量刑,量刑過程中也容易出現司法腐敗。現在讓控辯雙方就量刑發表意見,法院就量刑說理,體現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開。
除了法院,近期,我國各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也根據部署和要求,著力在調查取證、法律援助等環節開展量刑規範化改革。這對規範司法行為、統壹法律適用標準、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提高政法機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
在積極開展量刑規範化改革的同時,司法機關還采取了其他措施,確保權力在“陽光”下執行。
今年5月,中央政法機關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對刑事證據的收集、審查、定案等訴訟環節的適用作了詳細規定。
首次明確確立證據裁判原則,嚴禁以非法手段獲取證言。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忠認為,對司法機關規定嚴格的要求,對於有效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實現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緊盯其工作實踐,邀請多名特邀監督員廣泛參與法院工作。僅8月份,就有52名特邀監督員6次參加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的審理。
“特邀監督員制度可以使司法審判在眾多社會人士的監督下更加公平、公正、公開,而且這種監督既是對案件的監督,也是對法官的監督,有利於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提高案件審判質量。”特約監督員李陽說。
圍繞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最高人民檢察院推出了壹系列改革舉措。例如,針對訴訟活動中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現象,檢察機關通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開展量刑建議試點、改革完善刑罰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制度、建立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機制、完善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等,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此外,在各級司法機關,正在開展的預防和懲治刑訊逼供等侵權案件項目管理活動、看守所出臺的預防和打擊“獄頭獄霸”十項規定、關於加強和規範監外執行的意見、2009-2012年深化檢察改革工作方案等,都加強了司法機關的規範化管理。
評論(其實總標題代表作者觀點,也可以作為評論的壹部分)
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司法效率進壹步提高。我國絕大多數法院已經直接立案,越來越多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網上立案和遠程立案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促進了執法司法公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