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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中國應不應該廢除死刑制度?

黃誌忠在《橘皮集》1-3中詳細討論過。以下節選最好自己學。(不知道黃誌忠的話百度壹下)

選擇壹個辯論題目(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要求學生分別提出贊成和反對的論點,並寫在黑板上。

Pro: 1因為死刑讓犯人痛苦。因為死刑可能會誤判。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

反對:1因為死刑可以避免再犯。因為死刑可以永遠消除後患。因為死刑促進了社會正義。

寫完後,先教學生理解“論證”的基本原理——在指出壹個事物的好壞(a)時,我們往往不能直接評價它,而必須通過這樣壹個事物引起的影響(b)來理解它。

因為a會引起b(好),所以a是好的。

因為A會引起B(壞),所以A是壞的。

直接評價的意思就變成了:A好,因為A是A!

這個說法只有在A是神的時候才成立。

像這樣的論點有三種,反駁的方法也只有三種:

第壹,A不壹定會引起b。

第二,還有壹個b。

第三,b不重要。

了解之後,請回頭看看以上關於死刑的論點。壹方面練習反駁,另壹方面判斷這個論點的好壞。

Pro: 1因為死刑會讓犯人痛苦(三個都可以反駁)。因為死刑可能會誤判(有兩種反駁)。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只是反駁)。

反方:1因為死刑可以避免再犯(有兩個反駁)。因為死刑可以永遠消除後患。因為死刑促進社會正義(無法判斷)。

然後,妳會發現,反方的第三個論點在含義上有些問題(“促進社會公正”壹詞過於籠統)。

反駁時,要求語句組織如下:

先重述對方的邏輯(對方說A會引起B)。

第二,提出我們的疑惑(但我們認為A未必會引起B;或者除了a之外,很多事情都會引起b)。

退壹步問下壹個問題(況且就算A引起B,B也沒那麽重要)。

至此,大部分同學都能在短時間內組織起有效的反駁。

反駁的調整

壹些學生認為應該廢除死刑,因為死刑的誤判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

在臺下反駁或者跟著判死刑不壹定會誤判,但不是死刑也會誤判,誤判不重要。

有點懷念。

仔細看:在這個論證中,A其實是“死刑誤判”,B是“造成不可逆的後果”。

所以反駁的時候,切點應該是:

第壹,死刑誤判未必不可逆轉。

第二,其他判罰的誤判也會造成不可逆的後果。

第三,誤判能否回復並不重要。

在實際比賽中,對手口中往往有壹長串豪言壯語。聽的時候要學會自己抓住重點。

壹些學生認為死刑應該被廢除,因為它不能消除犯罪的原因。

臺下的人猶豫了,因為他不明白“消除犯罪原因”是什麽意思。

這時候就不得不提醒他們:先確認,再反駁。

私下練習,句子都整理好了。但在實際比賽中,會有大量的文字讓內容聽起來模棱兩可,有意無意地模擬歧義...所以要先問清楚,總結成壹個雙方都同意的格式(框架),然後再反駁。

“妳說的消除犯罪原因,是指教育犯人,讓他重新做人?」

“不,是因為每個人的行為都受到社會的影響。如果犯人死了,我們無法知道是什麽導致了他的犯罪,所以即使妳殺了壹個人,將來也會有人繼續做壞事……”

“嗯,妳所說的消除犯罪原因就是消除社會上的犯罪原因,對嗎?」

“可以這麽說。」

“好吧,那我們就從這壹點開始討論。」

壹些學生認為應該廢除死刑,因為它不給犯人機會。

觀眾反駁,問她:“為什麽壹定要給犯人機會?」

他在臺上驚呆了,猶豫了壹會兒,回答道:“那為什麽不能給犯人壹個機會?”」

提問者也無言以對,問道:“因為他們也沒有給受害者機會?」

想繼續攻防,我停了下來。

的確,我們真的不知道為什麽壹個人,哪怕是壹個重罪犯,該不該給他機會。而通過互相質疑,不好意思討論這個問題,這輩子都不會有結果。

糾結的時候,重點是:這個問題應該由誰來負責解釋?

如果不盡快明確舉證責任,上面教的推定就白學了。

首先確認論點句,找出裏面的a和b。

第二,確認論點中的關鍵詞是什麽意思。學會傾聽,了解對方。

三、確認舉證責任歸屬,並及時向對方或裁判說明。

每次練習,都會逐漸遇到新的問題。馬上解釋,馬上糾正,逐步進步。

練久了,思考問題的時候腦袋會幹凈、清晰、快捷。

應用的基礎

學生的申請有兩大問題:壹是太簡單。說了幾句關於結論的話,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麽。

“大家好。之所以要廢除死刑,是因為死刑的誤判會導致不可逆轉的後果...我的申請結束了,謝謝。」

當被要求多說壹點時,她只能重復前面的句子。

“嗯,因為人不可能死而復生,所以死刑的誤判會產生不可逆轉的後果,所以我想廢除死刑...我要結束申請了,謝謝。」

是的,如果應用只講論證句,那麽當然只有這些句子了。

但是在學習了反駁之後,每個學生現在應該能夠自己想出對方有哪些方法可以反駁這個論點。所以,論點句說完了,接下來就是補推論了。填哪裏?當然是把妳認為可能的事情編出來!

“大家好。之所以要廢除死刑,是因為死刑的誤判(a)會導致不可逆的後果(b)...雖然錯判自由的刑罰無法挽回逝去的青春,但至少我們可以提供金錢補償,妳還能見到家人,還能活著洗刷自己的名譽(為什麽不是A,不是B)...如果政府犯了錯誤,是否有機會答辯?」

妳明白嗎?如果妳知道如何拆分壹個論點,妳必須知道如何談論它!

第二個問題是論點太復雜,別人壹時半會兒整理不出妳的論點句。

“大家好。死刑壹旦殺死犯人,對社會沒有任何貢獻,被害人家庭也不會從中受益。相反,通過教育了解犯人在監獄裏做壞事的原因,然後逐漸防止別人走上同樣的路,不是更好嗎?畢竟世界上壞人層出不窮,永遠殺不死。所以死刑只是壹種消極手段,不可能更積極的解決問題。這是我申請的結尾。謝謝妳。」

這種應用,對方聽了,卻認不出論點,只好胡亂提問...但是妳感覺對方想栽贓,妳也搶著回答,最後現場是個死蛋。

“妳之所以要廢除死刑,是因為死刑犯不能為社會做貢獻,對嗎?」

“嗯...沒錯。」

“所以妳認為廢除死刑後,他們可以在監獄工作,賠償受害者,對嗎?」

“不!我們希望在教育服刑人員的過程中,能夠了解他們的心態,改善社會問題,然後……”

“哦,所以妳廢除死刑的理由是讓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再教育回饋社會,對嗎?」

“不!我們希望找出他們犯罪的原因。畢竟人性本善,每個做壞事的人都是受環境影響的。如果我們不改變這種環境……”

“哦,那麽妳廢除死刑的理由是承擔社會責任,對嗎?」

“不!」

說服力是指每個人都“理解”我的論點,“有機會”反駁它,但在攻防之後,他們“無法反駁”我的論點。敢打,但不打死,就能贏。

相反,如果人們不確定我的論點或者不理解我的論點,他們就無法反駁我的論點。就算東躲西藏,避開了攻防戰,哪裏談得上輸贏?

第壹,申請論點時,壹定要在句首明確陳述論點句。

第二,說了這些之後,接著壹段話來強化這個論點的對抗點。

第三,推論完了,再接下壹個論點句。

神輪設計

辯論的最終目的是“捍衛建立我們自己的辯論草稿”學習如何設計壹篇作文,其實就是學習如何思考戰場。

上課的時候,拿壹篇大三學生以前比賽的稿子作為案例。

大家好。我們認為應該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的誤判是不可逆的。也許妳會說,其他的自由刑回答不了,但是和死刑不壹樣。即使妳在監獄裏度過了青春,妳仍然可以呼吸,妳仍然是壹個活著的人。但是死刑的誤判就不壹樣了。壹旦執行,即使將來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但是人都死了!現代醫學再先進,也不可能把屍體變回活人。死刑誤判通常包括起訴中的信息和證據錯誤以及法官的誤判。在我們看來,法官的誤判是最不易察覺的,但也是應該避免的。今年5月5日,退休法官薛爾義向《聯合報》投稿。有壹句話是這樣說的:“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根本不想為它而活。我用了壹句火星人的話:罪太‘過’了,都得死。我沒想到別的。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判案,可能會導致誤判。還有壹段話是這樣的:“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此付出代價,所以放松了證據規則和無罪推定。這個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就倒黴。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可能會受到輿論的影響,導致量刑的誤判。比如妳犯了無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罪,法官會因為這些原因判妳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

我們還認為,政府廢除死刑是出於其社會責任。死刑犯的培養或多或少與大眾有關。可能小時候父母沒有給他正常的價值觀,只教他用暴力解決事情。也許他在鄰裏受到了歧視,養成了灰色的負面價值觀。也許是他被同學排斥在學校之外,被老師冷遇,讓他失去了學習的心,進而養成了偏頗的價值觀。他長大了,殺了人,做了錯事,我們卻不教育他,就這麽殺了他!這樣不承擔社會責任對嗎?

所以我們必須修改現有的系統。我們的制度是這樣的:從死刑到有假釋的無期徒刑。原則上,無期徒刑的部分必須服刑20年才能獲得假釋。假釋部分必須經過專家鑒定。在服刑期間,他用宗教或者其他的輔導方式來糾正自己灰色的心理和偏頗的價值觀,讓自己以壹個完美的人回到這個社會,為社會做壹份貢獻。

這是我申請的結尾。謝謝妳。

讓學生仔細閱讀,然後各自發表意見。註意,不是批評論點,而是談談自己聽後的感受...太復雜?太平淡?太久了?太短了?太羅嗦?跳躍太多?妳覺得哪些部分被說服了?聽的時候哪些部分是錯的?

感覺是觀眾的主觀。主觀性意味著沒有對錯,所以不存在別人同意或不同意的問題。談感情的時候,有理由最好,沒理由也無所謂。

重點是“說話”,就是讓寫作者聽聽這個發言在別人心目中的反應。

之後各種感慨,觀眾的結論也頗不壹致。

這就是問題所在!

原則1:寫壹個論點,切成小段落,壹段壹段地論證。

這個稿子最麻煩的是中間的“大集團”。它在說什麽?壹眼就能看出來嗎?

因為死刑的誤判是不可逆的。也許妳會說,其他的自由刑回答不了,但是和死刑不壹樣。即使妳在監獄裏度過了青春,妳仍然可以呼吸,妳仍然是壹個活著的人。但是死刑的誤判就不壹樣了。壹旦執行,即使將來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但是人都死了!現代醫學再先進,也不可能把屍體變回活人。死刑誤判通常包括起訴中的信息和證據錯誤以及法官的誤判。在我們看來,法官的誤判是最不易察覺的,但也是應該避免的。今年5月5日,退休法官薛爾義向《聯合報》投稿。有壹句話是這樣說的:“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根本不想為它而活。我用了壹句火星人的話:罪太‘過’了,都得死。我沒想到別的。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判案,可能會導致誤判。還有壹段話是這樣的:“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此付出代價,所以放松了證據規則和無罪推定。這個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就倒黴。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可能會受到輿論的影響,導致量刑的誤判。比如妳犯了無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罪,法官會因為這些原因判妳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

段落壹拉長,寫作的人很容易忘記原本想表達的重點。

不必要的修辭和轉折也會趁機溜進段落,讓句子變得不必要的臃腫。

切開後,肥厚的部分在分析前變得清晰。

因為死刑的誤判是不可逆的。也許妳會說,其他的自由刑回答不了,但是和死刑不壹樣。即使妳在監獄裏度過了青春,妳仍然可以呼吸,妳仍然是壹個活著的人。但是死刑的誤判就不壹樣了。壹旦執行,即使將來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但是人都死了!現代醫學再先進,也不可能把屍體變回活人。

死刑誤判通常包括起訴中的信息和證據錯誤以及法官的誤判。在我們看來,法官的誤判是最不易察覺的,但也是應該避免的。今年5月5日,退休法官薛爾義向《聯合報》投稿。有壹句話是這樣說的:“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根本不想為它而活。我用了壹句火星人的話:罪太‘過’了,都得死。我沒想到別的。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判案,可能會導致誤判。

還有壹段話是這樣的:“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此付出代價,所以放松了證據規則和無罪推定。這個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就倒黴。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可能會受到輿論的影響,導致量刑的誤判。比如妳犯了無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罪,法官會因為這些原因判妳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

原則二:對方不反駁的第二個判斷是什麽?

以第壹段為例。

因為死刑的誤判是不可逆的。也許妳會說,其他的自由刑回答不了,但是和死刑不壹樣。即使妳在監獄裏度過了青春,妳仍然可以呼吸,妳仍然是壹個活著的人。但是死刑的誤判就不壹樣了。壹旦執行,即使將來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但是人都死了!現代醫學再先進,也不可能把屍體變回活人。

死刑是“不可挽回的”。妳覺得對方會反駁這個嗎?還有必要解釋什麽“現代醫學如此發達”嗎?

不反駁的話,壹句話能說完這壹段嗎?

相反,“無法回復”有那麽重要嗎?甚至重要到可能廢除死刑?

嗯,妳說對方會同意嗎?如果妳可能不同意,為什麽不多說?

可以改成:大家好。我們都知道“人死不能復生”,所以死刑的誤判是最不可能挽回的。對於罰款,回復是非常重要的,因為...

原則三:再次判斷,我們有證據做什麽?

以第二段為例。

死刑誤判通常包括起訴中的信息和證據錯誤以及法官的誤判。在我們看來,法官的誤判是最不易察覺的,但也是應該避免的。今年5月5日,退休法官薛爾義向《聯合報》投稿。有壹句話是這樣說的:“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根本不想為它而活。我用了壹句火星人的話:罪太‘過’了,都得死。我沒想到別的。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判案,可能會導致誤判。

如果有證據在手,經過壹輪追問,對方不得不同意...這部分是來硬的,拼內力,完全不用廢話。

如果妳真的能證明壹個法官在判案時承認了自己的偏見,那麽這個論點當然是成立的。

關鍵是,妳的證據有多強?

我判了他死刑,但是死刑的廢除是搖擺不定的。

薛二義退休法官聯合報2010-05-05

我當了幾十年法官,長期處理刑事審判很正常。我肯定會遇到死刑的案例。當然,我在中學時也讀過歐陽修的《龍鋼鉗表》,裏面說“欲生而無之,逝者與我無仇。”“身為法官,怎能無知?但是,我想說壹句讓人驚訝的話。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根本不想為它而活。我用了壹句火星人的話:罪太“過”了,都得死。我沒想到別的。

以上壹段是原始信息(所以實際上不是“今年5月5日”)。縱觀全篇,薛二義的立場確實是廢的,不存在斷章取義的問題。對方不怕得到信息。

然後,看數據的呈現。

原則四:先得出結論,再背景,最後拋出信息。

先有證據,再有結論,聽眾容易漫無目的地聽,到了結論就忘了前面的證據有多強。

先下結論,再下證據,觀眾就知道用什麽角度去理解下壹個證據了。

數據的力量來自於數據的背景。

所以,最重要的是讓大家知道,薛二義“當了幾十年法官,長期從事刑事審判工作。”

其次,他自己也承認,在被判死刑的時候,他不得不“乞求饒命而不是饒命,這樣死者和我就沒有仇恨了。”

這壹切都鋪陳出來之後,最後拋出那句“我想做壹個驚人的演講,當我寫下死刑判決的時候,我壹點也不想為它而活”將會是雷霆萬鈞。

至於“用壹句火星人的話:罪行太“超越”了,都得死”,因為含義模糊,應該廢棄。

可以改成:大家好。由於法官在判案時往往存在主觀偏差,更難以避免死刑的誤判。比如,做了幾十年法官、有著長期刑事審判經驗的退休法官薛爾義就曾公開表示,雖然法官只有在“謀其命而不謀其命”的情況下才應被判處死刑是合理的,但“我要做壹個驚人的聲明。寫死刑的時候,我壹點也不想謀他的性命。”

至於第三段,引用的信息完全錯誤。

還有壹段話是這樣的:“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此付出代價,所以放松了證據規則和無罪推定。這個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就倒黴。這段話告訴我們,有時候法官可能會受到輿論的影響,導致量刑的誤判。比如妳犯了無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罪,法官會因為這些原因判妳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

不是神的法官會誤判。

張娟芬作家聯合報2010-05-08

這正是我在隨筆《殺生之難》中所說的。“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此付出代價,所以放松了證據規則和無罪推定。這個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就倒黴。」

這段話不是退休法官薛二義說的。原文,另壹位作家的文章。

如果作為證據,對方壹借用信息就會被逮捕。我們必須刪除整個段落。

原則五:最後,妳有什麽要靠自己?

有些爭論涉及到正反方的基本價值差異——這部分既不能有證據,也不能有* * *知識。

我們還認為,政府廢除死刑是出於其社會責任。死刑犯的培養或多或少與大眾有關。可能小時候父母沒有給他正常的價值觀,只教他用暴力解決事情。也許他在鄰裏受到了歧視,養成了灰色的負面價值觀。也許是他在學校被同學排擠,被老師冷遇,讓他失去了學習的心,進而養成了偏頗的價值觀。他長大了,殺了人,做了錯事,我們卻不教育他,就這麽殺了他!這樣不承擔社會責任對嗎?

像這樣的論點其實才是應用的核心(前面省下來的時間都要用到這裏),因為妳要完全靠單方面的陳述來構建或者改變聽眾的觀點。

而如果我們認為僅僅依靠幾個假設就能讓人覺得社會應該對死刑犯負責,並為他們感到憤慨...然後,這個世界太好混了!

在這裏教過之後,我已經演示過建總如何陳述社會責任,但是所需要的能力超出了現在孩子的條件,更不用說了。

原則六:提到制度,如果有變化需要說明。

所以我們必須修改現有的系統。我們的制度是這樣的: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假釋。原則上,無期徒刑的部分必須服刑20年才能獲得假釋。假釋部分必須經過專家鑒定。在服刑期間,他用宗教或者其他的輔導方式來糾正自己灰色的心理和偏頗的價值觀,讓自己以壹個完美的人回到這個社會,為社會做壹份貢獻。

上面壹段,只有壹句“從死刑到無期徒刑”有意義。

其他諸如“被假釋”、“服刑20年才被假釋”、“經專家輔導認證”、“用宗教或其他輔導方式糾正他的灰色心理和偏頗價值觀”之類的強調,都是現狀(目前假釋期25年,我猜我學妹是筆誤,不是故意改制度),不必廢話。

改成:大家好。所以我們主張廢除死刑,代之以無期徒刑。

此時,回顧壹下要點:

首先,寫壹個論點,切成小段,壹段壹段地論證。

第二,第二次判決,什麽,對方不反駁。

第三,再判斷壹下,有哪些,我們有證據。

第四,先得出結論,再背景,最後拋出信息。

第五,最後還是要靠自己。

六、制度,有變化,只需說明。

為了上這門課,我特意花時間去挖掘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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