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素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養、引導和影響,以促進其全面健康成長。父母(監護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原因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脅迫、引誘、教唆、縱容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了《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有家庭教育的責任。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將每年5月15日國際家庭日這壹周定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
《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教育其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要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積極參加社區、中小學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北師大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張誌勇:家庭教育是壹門科學。長期以來,家庭教育的素養培養在教育體系中並不突出。教育和孩子的發展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就需要我們家長不斷學習,了解孩子的特點,了解教育的特點,尊重教育的規律。
監護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會受到批評或訓斥。
居民委員會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單位,發現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或者違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各級政府有責任指導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國務院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修訂並頒布全國家庭教育指導綱要。各級政府建立和完善了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合作教育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部門,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婦聯共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
對留守兒童和困難兒童,要通過生活救助和創業就業扶持等服務,為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創造條件。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為本機構內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尊重教育規律,減輕未成年人學習負擔
此外,為落實中央最近出臺的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的要求,《家庭教育促進法》也明確規定,減輕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
《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庭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與家庭的溝通渠道,促進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鍛煉的時間,避免增加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要保證未成年人營養均衡、運動科學、睡眠充足、身心愉悅,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促進他們身心健康發展。
北師大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張誌勇:家庭教育促進法響應“雙減”改革,這是政府、家庭、社會、學校的任務,家庭教育是這場改革的重要利益相關者。家庭教育如果不能呼應和支持“雙減”改革,學校減負和家庭增負的怪圈就走不出來,要合力推進教育改革。
法律依據: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壹課堂、父母是第壹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
* *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