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周年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保育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周年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保育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周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周年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市政府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周年市政府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周年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保育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促進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壹般要求

按照“政府引導、部門監管、多方參與、分步實施”的總體思路,將嬰幼兒護理服務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大力鼓勵和支持嬰幼兒護理服務發展,建立以家庭為導向、托幼為補充、規範、安全、健康的嬰幼兒護理服務體系和管理制度,逐步滿足群眾對嬰幼兒護理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和家庭和諧幸福。

二、發展目標

2021年,全市初步建立了3歲以下嬰幼兒護理管理體系和完善的家庭科學育兒服務體系。高新區管委會、縣政府各建設1個具有壹定引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機構;有條件的縣、區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護理服務試點。

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滿足當地實際需求的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嬰幼兒健康管理率和嬰幼兒照護者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達到95%以上,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壹步滿足。

三。主要任務

大力推進嬰幼兒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1.托幼機構的整體規劃與建設。將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納入本市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根據標準規範和本地區人口狀況及服務需求,單獨或結合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並與居住地同步驗收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居住區沒有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在2025年前采取購買、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鼓勵縣、區政府通過做好老舊小區和設施改造,為嬰幼兒護理創造安全適宜的環境和條件。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項目,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擴建嬰幼兒服務設施。

2.發揮社區公共服務功能。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和農村服務體系的內容,綜合利用和盤活社區現有場所和資源,提供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發揮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大力推進資源、服務、管理向社區下沈,讓基層各類機構和組織在服務和保障嬰幼兒照護等群眾需求上有更大作為。

3.拓展托幼服務機構的定位。支持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公辦民營、民辦幫扶等形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和改造。支持用人單位獨立、聯合或者與社區聯合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為職工提供福利性養老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和其他機構承擔公益性嬰幼兒護理服務。

4.推進托幼服務壹體化。充分利用教育部門“壹體化托幼”管理體制優勢和幼兒園專業資源聚集優勢,在新建配套幼兒園時落實幼兒園建設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保育班,招收2至3歲幼兒。加大對普惠性幼兒園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擴建增加保育資源供給。

5.豐富托幼服務方式。獨立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壹般開設嬰幼兒班、育嬰班、育嬰班,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根據嬰幼兒家庭的實際需求,為嬰幼兒家庭提供全日照料、半日照料、時間照料和臨時照料等靈活多樣的服務模式。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自我服務能力,提供差異化的嬰幼兒護理服務。根據6-12個月、12-24個月、24-36個月的年齡差異和特點,為幼兒園嬰幼兒提供生活烹飪、習慣養成、安全保障等差異化服務,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長。

加強對家庭嬰幼兒護理服務的支持和指導。

6.認真落實休假制度。落實《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護理假、哺乳假等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采取彈性工作時間等措施,為嬰幼兒家庭護理創造便利條件。

7.積極支持就業。支持全職照顧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為需要再就業的人員提供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服務,積極拓寬就業渠道,鼓勵多種形式的靈活就業。

8.開展育兒指導和健康管理。通過家訪、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為家庭提供嬰幼兒早期發育指導和科學育兒知識教育培訓。建立嬰幼兒健康檔案,切實做好嬰幼兒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疾病預防控制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日常保健服務。

9.創造壹個適合嬰兒護理的環境。在交通樞紐、商業中心、旅遊區、醫院等公共場所。客流量大,將建設母嬰設施,開通綠色服務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10.加強嬰幼兒護理服務的信息支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資源,結合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實際情況,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積極探索應用信息技術連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家庭,實現線上線下相結合,在優化服務、加強管理、統計監測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規範嬰幼兒護理服務機構管理制度。

11.實行登記備案制度。舉辦事業單位自然保育機構的,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編制部門申請登記,舉辦社會服務機構自然保育機構的,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申請登記;設立營利性托育機構的,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登記。托幼機構申請登記時,應當在經營範圍中載明托幼服務內容。註冊後,註冊機關應及時將其註冊信息推送至省級政府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同時告知申辦者向縣級衛生部門備案。登記備案所需材料和工作時限按照《托幼機構登記備案辦法》的規定執行。相關部門要按照“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的要求,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優化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登記備案信息共享。

12.將嬰幼兒護理服務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各類托幼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根據規模大小配置綜合管理、保護和護理、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工作人員,人員數量符合有關規定。從業人員應當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從業條件。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建立後,將嚴格執行,對虐童行為零容忍。壹經發現,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的責任。

13.開展多種形式的監督。運用信息化手段對托育機構的服務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管。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接受社會和輿論媒體的監督。各類托幼機構應當設立家長委員會,有關嬰幼兒的重要事項應當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

14.加強質量評估和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托育機構質量評價和信息公開制度。各級衛生部門牽頭會同屬地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

明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管責任。

15.落實托育機構主體責任。各類嬰幼兒護理服務機構主要負責嬰幼兒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從人身、食品、消防、保健等方面建立嬰幼兒安全體系。,並按要求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和保安人員。

16.壓實地方政府部門的責任。各縣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監督檢查、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規範發展和安全監管負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根據職權負責監管。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對嬰幼兒護理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對不履行職責、發生安全事故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嬰幼兒護理服務的支持和保障。

17.保證建設用地。將嬰幼兒照護服務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家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優先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和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適當傾斜,新建、擴建、改建壹批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配套設施。鼓勵利用低效用地或閑置用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

18.落實優惠政策。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應當執行居民價格。嚴格執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民政部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幼、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落實托幼服務機構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協調和爭取當地金融機構和金融平臺的貸款和低息貸款,為托幼機構提供資金支持。

19.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托幼服務。積極組織普遍托育服務專項行動項目申報,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培育建設壹批承擔引導功能的示範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建設壹批嵌入式、分布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幼服務設施;支持新建住宅區建設,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新建、改建、擴建托幼服務設施;支持學前教育機構通過新建、改擴建提供托幼服務。鼓勵托幼服務機構和社區服務中心設施以及社區文化、體育、養老設施共建共享。

20.建立壹個專業團隊。將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培訓計劃,依托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等培訓主體開展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及相關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安全環保、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職業技能培訓全過程,提高嬰幼兒護理服務能力和水平。依法保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建設壹支師德高尚、愛崗敬業、素質過硬的嬰幼兒護理服務隊伍。

第四,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要把嬰幼兒照護服務作為重要民生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建立由政府牽頭、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討論解決重大事項和問題。高新區和各縣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促進嬰幼兒護理服務規範化發展。

深化部門協調。市衛生健康委發揮主導作用,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研究制定和落實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服務和管理。積極發揮相關團體組織和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嬰幼兒護理服務健康發展。

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開展嬰幼兒護理服務的社會宣傳和正面引導,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動員基層組織通過社區公告牌、宣傳欄、海報等方式提高公眾對嬰幼兒護理服務的認知。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嬰幼兒家庭分布、照護需求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現狀,加強行業指導,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範化建設。

加強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服務質量和安全保障情況進行評估,實施動態管理和質量跟蹤,對工作不力或進展緩慢的進行約談;對不履行職責、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保障嬰幼兒護理服務質量。

各縣區可參照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組織轄區職能部門同步制定具體措施。

此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2月31日。

  • 上一篇:《垂死掙紮》的原型陸勇從印度買了仿制藥,把人從監獄裏救出來。現在呢?
  •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內容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