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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真理、錯誤和可能的觀點

上壹章討論的真與謬誤的內涵,遠不如知識的真與假有益。本章論述這個問題。毫無疑問,有壹些錯誤的信念;這讓我們不禁要問,如何才能確認哪些信念沒有錯?換句話說,我們真的能擁有知識嗎,或者我們相信的有時碰巧是真的嗎?但是,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確認‘知識’的定義,這個問題並沒有想象中那麽簡單。

知識最初的想法是將其定義為‘真實的信念’。當壹個信念為真時,可以認為已經獲得了與這個信念相對應的知識。但是詞匯知識的日常用法卻並非如此。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如果有人相信前總理的姓是以B開頭的,那麽他的信念是真的,因為前總理的姓是Bannerman。但如果他相信鮑爾弗是前首相,他還是會相信前首相的首字母是b,雖然這個信念是真的,但不被認為是知識的要素。如果壹家報紙在收到任何電報之前就通過預測公布了戰鬥結果,這些信息可能會幸運地成為真實的結果,許多沒有經驗的讀者會基於此產生信念。雖然他們的信仰是真的,但不能說他們有這方面的知識。顯然,基於錯誤信念的信念不是知識。

同樣,通過謬誤推理得到的真信念不能稱為知識,這也包括前提為真的情況。如果所有希臘人都是男人,蘇格拉底是男人,那麽可以推斷蘇格拉底是希臘人,但我不能說我知道蘇格拉底是希臘人,因為雖然我的前提和結論都是真的,但結論並不包含在前提中。

但是否可以說只有知識才能有效地從真前提推導出來呢?顯然不是。這個定義太寬泛也太狹隘了。之所以說得太寬泛,是因為前提不僅要真實,還要為人所知。相信鮑爾弗是英國前首相的人,可以通過他認為的真實前提,進壹步有效地推導出結論。英國前首相的首字母是B,但不能認為他知道通過演繹得出的結論。因此,我們不得不把這個定義改為“知識是從已知前提中有效推導出來的東西”。然而,這是壹個循環定義:它假設我們已經知道‘已知前提’的含義。但這可以很好地定義壹種知識,我們可以稱之為派生知識,與直覺知識相對。可以說:‘派生知識是從直觀前提有效地推導出來的’。這種說法沒有形式上的缺陷,但仍需探討直觀知識的定義。

暫時拋開直觀知識的問題,先來看看派生知識的定義。主要問題是它過度限制了知識。人們往往持有壹種真實的信念,而這種發展出來的信念的原因是壹些直覺的知識,這些知識被視為現實的元素,而不是通過任何邏輯過程推斷出來的東西。

例如,通過閱讀持有的信念。如果報紙刊登了國王去世的消息,我們可以非常恰當地抱著國王去世的信念,因為這個消息是不會被虛假刊登的那種。壹種更充分的看法是,報紙斷言國王已死。但這裏作為信仰基礎的直覺知識,是來源於讀報產生的感官材料。這些知識只能上升到感知的層面(不能輕易讀懂的讀者除外)。孩子可能意識到了字母的輪廓,卻無法壹步步感知其含義。但是任何壹個習慣於閱讀的讀者都不可能意識到,他所知道的是派生的知識,是從被稱為閱讀印刷文字的感官材料中派生出來的,除非他刻意反思這個過程。雖然可能存在壹種從詞到意義的有效推理,這種推理可以由讀者來執行,但實際上並沒有執行,因為讀者沒有執行任何可以稱為邏輯推理的操作。當然,說讀者不知道報紙宣布國王死了是荒謬的。

因此,我們必須同意,派生知識是任何可以從直觀知識中獲得的知識,哪怕只是聯想知識。只要這個關聯中的人能夠在必要的情況下通過反思提供兩者之間的邏輯聯系。除了邏輯推理,從壹個信念得到另壹個信念的方法其實有很多:從印刷文字到它的意義的過程就說明了這壹點。這些方法可以稱為‘心理推理’。心理推理可以看作是壹種獲取派生知識的手段,其成立條件是有邏輯推理可以挖掘並與之發揮同等作用。以這種方式呈現的衍生知識的定義不如預期的準確,因為“可挖掘的”這個詞是模糊的:它沒有指定發現邏輯推理所需的思考深度。但事實上,‘知識’並不知道壹個精確的概念:它包含壹個‘概然觀’,本章接下來會更全面地展示它。無法構想出壹個非常精確的定義,因為任何這樣的定義都不可避免地會導致不恰當的理解。

知識問題的主要困難不是由派生知識引起的,而是由直覺知識引起的。隨著對派生知識的研究,對直觀知識的可能考察在不斷後退。但是,如果直接考察直覺知識,很難找到什麽評價標準來區分真假。在這方面不可能取得任何精確的結果:所有的真理知識都夾雜著某種程度的懷疑,忽視這壹事實的理論顯然是錯誤的。但是,可以做壹些工作在壹定程度上緩解這個問題的難度。

所以首先,我們的真理理論支持區分某些真理,這些真理在絕對可靠的意義上是不言而喻的。當壹個信念為真時,我們的意思是有壹個現實與之對應,現實中構成信念的元素形成壹個復合物。這種信念在滿足上壹章提到的壹些模糊條件的情況下,構成了關於這種現實的知識。對於任何現實,我們也可以不從信仰的角度去看,而擁有由(最廣義的)知覺形成的知識。比如知道日落的時間,就可以知道當時的壹個事實——太陽正在落山:這是通過關於真理的知識獲得的實踐知識;如果天氣好的話,當然,妳可以向西看,實際上看到了日落:這是通過關於事物的知識獲得的相同的實用知識。

因此,對於任何復合現實,理論上有兩種認知方式:(1)通過判斷,判斷中的所有要素都以被判斷的方式在現實中聯系起來;(2)通過親身認識,親身認識復雜的現實本身可以被稱為(最廣義的)知覺,盡管它絕不僅限於感官對象。顯然,第二種理解方式,通過認識的方式,只有在現實真實存在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而第壹種方式,判斷的方式,可以是隱藏的錯誤。第二種方式直接提供了整個復合體,因此,只有當它的各部分實際上具有使它們統壹為壹個整體的關系時,它才是可能的。相反,第壹種方式以零碎的方式提供了所有的部分和關系,只要求所有的部分和關系都是真實的:雖然這種關系可能不會以它的方式連接所有的部分,但它是可以判斷的。

回顧第11章的結尾,我們猜測可能有兩種自明性,壹種提供了絕對可靠的真理,另壹種只是部分可靠的。現在妳可以區分這兩者了。

當我們體驗到反映現實的真理時,我們稱這個真理為不證自明,這是頭等的,絕對不證自明的。當奧賽羅抱著苔絲狄蒙娜愛凱西奧的信念時,如果他的信念是真的,那麽對應的現實就是苔絲狄蒙娜愛凱西奧。這個現實,除了苔絲狄蒙娜,任何人都體會不到;所以,按照我們不證自明的標準,苔絲狄蒙娜對凱西奧的愛這個真理(如果是真理的話),只對苔絲狄蒙娜是不證自明的。所有的精神現實,以及那些與感官材料有關的現實,都是私有的和獨特的:因為只有壹個人能夠親自認識精神對象或感官材料,它們也只對這個人是不言自明的。因此,沒有任何個體存在的現實對不止壹個人來說是不言而喻的。另壹方面,宇宙現實不是私人的。許多心靈可以體驗同樣的宇宙事物;所以宇宙事物之間的關系也可以被很多不同的人理解。在由壹些概念和某些關系構成的復雜現實的壹切情況中,可以說包含這種相關概念的真理是第壹等的,是絕對不證自明的。在這種情況下,根據這個反映概念和聯系的判斷壹定是真的。這樣的自明性是真理的絕對保證。

然而,即使這種不證自明是真理的絕對保證,它也不能使我們絕對確信任何給定的判斷確實可以被質疑。如果我們感受到陽光,那就是復合現實,從中我們可以判斷出‘陽光燦爛’。在從感知到判斷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分析給定的復合實在:我們必須把‘太陽’和‘發光’作為實在的元素分開。這個過程可能會引入誤差;所以,雖然現實是第壹性的,是絕對不證自明的,但認為反映這種現實的判斷並不是絕對可靠的,也不壹定能反映現實。但如果是這樣(從上壹章解釋的意義上來說),那壹定是真的。

第二種自明性屬於第壹種判斷類型,但它不是直接來源於對現實作為復合整體的感知。第二種自明有不同的程度,從最高的自明開始逐漸降低。比如,壹匹馬沿著堅硬的道路從我們身邊小跑而去,起初我們完全確定地聽到了馬蹄聲;如果我們仔細聽,漸漸地,在某個時刻,我們認為那只是想象或者樓上的盲人或者只是我們的心跳;最後,我們開始懷疑是否真的有聲音;然後我們想,我們什麽也沒聽到,然後我們知道我們什麽也沒聽到。在這個過程中,有壹個連續的不證自明的層次,從最高到最低,這個層次不是感覺材料本身的層次,而是基於它們判斷的層次。

另壹個例子:假設我們在比較兩種顏色,壹種是藍色,另壹種是綠色。我們十分肯定它們是兩種不同的顏色;但如果綠色逐漸變得越來越像那塊藍色,先變成藍綠色,再變成綠藍色,再變成藍色,壹定有那麽壹刻我們會懷疑自己是否能分辨它們,然後壹定有那麽壹刻我們知道自己分辨不了它們。同樣的情況也可以發生在樂器上,或者任何可以連續變化的情況。因此,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不言而喻的;顯然,高層比低層更可信。

派生知識中最根本的前提在某種程度上必須是不證自明的,這些前提和它們的推論之間的關系也必須是不證自明的。壹小段幾何推理就是這樣的例子。有不證自明的公理作為推理的起點是不夠的:還需要的是每壹步推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的不證自明的關系。在困難的推理中,這種關系往往只是弱自明的;所以,在高難度的推理中也不是不能出錯。

如上所述,不證自明既適用於直觀知識,也適用於派生知識。如果假設直觀知識的自明性使其在可信度中占據最高位置,則存在壹個遞減的可信度水平,從明顯的感官材料和最簡潔的邏輯和算術真理的存在,到壹些似乎只比其對立面更有可能的判斷。壹個堅定的信念,如果是真的,就叫知識,前提是它是直覺知識,或者是直覺知識的有效推論(通過邏輯或者心理學)。堅定的信念,如果不是真的,就叫錯誤。堅定的信念,即既不認識也不錯誤,叫做或然觀。由低自知力形成或衍生的懷疑信念,也叫或然觀。所以,每天所謂的知識,大部分都是高或低的概率觀。

試圖引入真理定義卻被拒絕的兼容性可以作為壹個評價尺度,為處理或然性觀點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壹系列成熟且兼容的可能觀點比單壹觀點更有可能。許多科學假說以這種方式獲得了它們的可能性。因為它們與壹個可能的觀點系統相容,所以它們變得比壹些個別的假設更可信。這種情況也適用於普遍的哲學假設。單壹的假設看起來非常可疑,而整合了大量可能觀點的有序且相容的假設看起來幾乎是確定的。這也可以用來區分夢和清醒的生活。如果我們的夢夜夜相容,就像另壹種清醒的生活,我們將很難決定是相信夢還是相信生活。雖然成功通過這種測試提高了可能性,但除非已經存在於兼容系統的某個地方,否則無法獲得絕對的確定性。因此,僅僅通過組織可能的觀點本身,它永遠不會轉化為不容置疑的知識。

[1]拉塞爾。哲學問題[EB/OL]。http://www.gutenberg.org/files/5827/5827-h/5827-h.htm # link 2 HCH 00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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