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同條款不明確有爭議的如何處理?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壹十壹條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時,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沒有明確約定,依照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壹)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承擔。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不壹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進行解釋。
合同內容不清楚。我國民法典列舉了合同的壹般條款,也允許當事人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訂立具體、明確、不容置疑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關鍵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審理合同糾紛的直接證據。
第二,如何制定合同條款
當我們訂立合同時,我們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1)首先要確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內容。
(二)以時間的發展為線索確定雙方交易或合作的過程。
(3)分析本次交易中單位和對方的核心利益。
(四)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標準化方法的分析。
(5)制定合同條款大綱。
(6)制作正式合同文本。
三、合同條款不明確時的履行方法
為了全面履行銷售合同,在訂立銷售合同時,所有條款都應具體、清晰、明確。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當事人在訂立買賣合同時缺乏經驗或粗心大意,合同中的壹些條款不明確、不具體,給買賣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法律允許當事人及時協商,采取壹些補救措施。
(壹)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三)履行地不明確的,以貨幣支付的,在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承擔。
法律客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下列原則處理:1。條款的真實含義應根據合同中使用的詞語來確定;2.合同的相關條款;3.合同的目的;4.交易習慣;和誠信原則。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不壹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