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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合同

五個法律顧問合同模板的集合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越來越多地使用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雙方以規範的方式承諾和履行合作。我相信很多朋友對於擬簽的合同都很苦惱。以下是我整理的五份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顧問合同1雇主(甲方):聯系人:

乙方:湖北三豐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要求,並任命其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以下方面的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協助甲方起草、修改和審查法律文件,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受邀參與甲方重大事項的決策或協商;

4.協助甲方開展普法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加甲方民事、經濟、行政糾紛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甲方委托乙方參加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的訴訟、仲裁、調解等活動的,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優先委托,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與甲方相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相關事實證據和單位相關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辦理法律事務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住宿、通訊、電信、印刷、委托審計、鑒定、公證、檔案查找等收集資料的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1,應勤勉盡責,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及時向甲方提出建議;

3.對甲方的事情保密。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詢服務的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每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壹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年度法律顧問費後,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的稅務發票..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甲方實際支付年度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含在本合同中。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雇主:雇員:

代表(蓋章):代表(蓋章):

年月日月日月日。

法律顧問雇主(甲方)合同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由於甲方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等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為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 _ _ _ _ _ _ _ _ _ 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提供項目相關法律問題咨詢;

(2)參與項目的實質性談判;

(3)協助甲方起草項目的相關協議、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審核項目相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項目結束。任何壹方的修改或終止要求應通過協商達成壹致。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項目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 _ _ _ _ _ _元。甲方應支付乙方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余款已付清。如果項目因故終止,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協商減少報酬。

5.甲方應承擔乙方為上述甲方項目所需的所有交通、住宿和差旅補助..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本協議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律顧問雇主(以下簡稱甲方)合同三: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為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的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聘請乙方為甲方的法律顧問。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1.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壹名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2.聘用期限為壹年。日復壹日。

三。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壹)、法律顧問費按聘期壹年,平均每月支付。

(2)其他費用的支付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應承擔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產生的下列費用:

1.與委托事項有關的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檢索費、公告費、翻譯費、復制費及其他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住宿費、長途通訊費;

3.其他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的範圍:

(1)協助甲方處理以下法律事務:

1.應委托人的請求,對委托人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者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起草、制定、審核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面臨或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並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與經濟項目的咨詢、談判和評審,或準備咨詢、談判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接受法律文書;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為甲方處理勞動爭議、管理合同爭議和管理租賃爭議提供法律咨詢;

9.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權提供法律咨詢..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公司及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3)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提起訴訟或仲裁的特殊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並購、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特殊法律事務。

動詞 (verb的縮寫)咨詢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咨詢乙方,甲方可隨時通知律師處理任何緊急法律事務。

不及物動詞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其為其民事行為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和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法律顧問履行職責;

4.保障法律顧問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授權權限;

4.對其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到的秘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和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被指派的首席協調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時,應重新指派法律顧問,以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時,應按照《避免利益沖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沖突。

八。受甲方特別委托辦理第四條所述以外的法律事務的顧問律師,按照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折扣10%-20%)。

九。任何壹方提出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在雙方達成協議或者得到生效的裁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做出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

X.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XI。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第四條(以下簡稱乙方)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1.乙方指派律師_ _ _ _ _ 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 _ _ _ _ _ _ _ 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起草、修改和審查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和仲裁活動。

5.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3.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商定。

四。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律師費,律師費按季度支付,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項目談判等費用按規定另議。

動詞 (verb的縮寫)律師由甲方委托,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6.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信息、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 _ _ _ _。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和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名時間:

日期年月

法律顧問合同第五號合同:_ _ _ _ _ _ _ _

甲方:_ 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標題:_ _ _ _ _ _ _ _

授權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郵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郵政編碼:_ _ _ _ _ _ _ _

聯系人: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電動懸掛:_ _ _ _ _ _ _ _

傳真:_ _ _ _ _ _ _ _

賬號:_ _ _ _ _ _ _ _

電子郵件: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標題:_ _ _ _ _ _ _ _

郵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郵政編碼:_ _ _ _ _ _ _ _

聯系人: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電動懸掛:_ _ _ _ _ _ _ _

傳真:_ _ _ _ _ _ _ _

賬號:_ _ _ _ _ _ _ _

電子郵件:_ _ _ _ _ _ _ _鑒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按其合法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司法部批準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由於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為維護自身利益,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是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書面或口頭回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出具律師意見;

2.起草、審查和修改甲方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絡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文件和規章制度;

3.甲方對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應甲方要求,對其決策事項進行合法論證並提供依據;

4.應甲方要求,參與協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閱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接受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甲方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協商、協調和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審查其相關事項的合法性,並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教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署甲方與其他各方協商的相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與征信相關的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約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制和共有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及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必須進入訴訟或仲裁法律程序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事項的專項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兼並、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乙方任命_ _ _ _ _ _ _ _ _ _人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信息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對乙方律師處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

4.甲方任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人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和方案作出的決策所造成的損失,並非因乙方律師的失職如適用法律不當而造成,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有權隨時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詢問,乙方應及時給予答復。

7.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通訊設備。

8.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上述服務,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指派有資格和經驗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並在法律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資料,並有權對文件和資料進行審查和核實。

4.乙方律師在獲得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後,應及時完成委托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5.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符合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下,保持其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對方的法律顧問或代理人..

7.乙方不得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損害甲方利益,不得故意拖延或延誤委托事項的辦理。

8.乙方應對甲方的業務進行單獨歸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並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

9.乙方律師僅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地點將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隨時具體協商或聯系..

第5條咨詢費和支付

乙方應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_ _ _ _ _天內,壹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咨詢費。

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將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名稱:_ _ _ _ _ _ _,賬號:_ _ _ _ _ _ _。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壹條所列項目代理事務或專項咨詢事務的,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給予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有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_ _ _ _ _ _(地區)以外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

3.征得甲方同意後發生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相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更換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由於乙方律師的延誤、失職或錯誤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3.乙方律師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仍拒不改正的;

4._________。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甲方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律師執業準則;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無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3.甲方逾期_ _ _ _ _ _ _天未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工作費。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4.委托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

5.壹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因當事人的其他違約行為或違法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提供本合同第壹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已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如果乙方律師因其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通過其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法律顧問費或工作費用,或無故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未支付的工作費用及延期利息。

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方。任何壹方違反本條款,應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項下律師費用的_ _ _ _ _ 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 _ _ _ _ _ _ _年。

本合同期滿前_ _ _ _ _日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壹條保密

甲乙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的討論、簽署和執行過程中,對屬於對方且不能從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經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和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者同意,另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 _ _ _ _ _ _ _年。

第十二條通知

1.壹方根據本合同的要求向另壹方發出的所有通知,以及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和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並可以通過_ _ _ _ _ _ _ _(信函、傳真、電報、當面交付等)方式送達。).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 _ _ _ _ _ _ _ _。

3.壹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在變更之日起_ _ _ _ _ _ _日內書面通知另壹方;否則,由不知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任何壹方需變更本合同,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在征得對方同意後,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後_ _ _ _ _ _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壹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沒有另壹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任何轉讓都是無效的。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_ _ _ _ _ _種方式解決:

(壹)提交_ _ _ _ _仲裁委員會仲裁;

(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壹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阻止其履行義務期間,應暫停履行該義務。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壹方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 _ _ _ _ _天內向另壹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和合同無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書面材料。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的履行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壹方有責任盡壹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不能終止或消除,使合同壹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推遲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壹方對此不承擔責任。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責任。

4.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受影響壹方的合理控制,不可預測甚至可預測,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在本合同簽訂日期後發生的,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任何事件。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火災、幹旱、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無論是否宣戰)、騷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社會事件。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對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釋應以合同的目的和文本的原意為基礎。本合同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第18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 _ _ _ _ _ _ _年,自_ _ _ _ _ _ _ _年起。

原合同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

甲方(蓋章):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授權代理人(簽名):_ _ _ _ _ _授權代理人(簽名):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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