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錄的項目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在佛山高明區分享積分的地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佛山市高明區,積分入戶辦理地點。
1,區行政服務中心(高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窗口)
地址:高明區蓮花鎮街道三洲百靈路88號行政服務中心四樓窗口。
2.佛山市高明區洋河鎮行政服務中心戶政
地址:高明區洋河鎮高明大道中115號洋河鎮行政服務中心壹樓窗口21。
3.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行政服務中心戶政管理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明六路3號明城行政服務中心壹樓窗口20、21。
4.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行政服務中心戶政管理
地址:高明區更合鎮更合大道437號更合行政服務中心
處理過程
1.申請入住。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
2.審查和批準。遷入地公安機關經審核後,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準予遷入的,同時發給準予遷入證明,不準予遷入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搬出去。申請人戶口遷出的,應當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憑準予遷入證明,領取戶籍證明。(符合省內戶籍壹站式遷移條件的,不需要這壹步。)
4.搬進去。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準予遷入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除外)到申請辦理戶口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符合省內戶籍壹站式遷移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和《戶籍遷移證明》第二聯。)
以夫妻隸屬關系的形式將戶口遷入佛山是否需要提供《佛山市計劃生育審核表》的證明?
取消了戶口遷移的計生審核,不再需要提供計生審核表。
提交信息:
1.按要求填寫入戶申請表(雙面A4打印)
2.申請人及陪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須提供16周歲以上)及戶口簿。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和本人常住戶口登記卡。
3.本市簽發或簽註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4.手續齊全的“佛山積分制入戶卡”(有效期6個月)。
5.家庭住址房產證。房產屬於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的,應當同時提供房產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證和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是單位房產的,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並同意入戶的證明;個人出租居住房屋的,還應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門出具的租賃登記證明,產權人憑本人身份證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或者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兩人以上(含兩人,不含夫妻、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共同購房的,只允許壹個產權大於或等於辦理條件所列該房產平均所有人數的產權人及其親屬進入房屋,其他產權* * *公證書、律師見證證明或產權* * *需有人持身份證簽署放棄聲明。夫妻、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 *,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6.如果搬進政府產權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直管房等。),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7.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證明和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8.進入親友家庭的,應提供住址、房產證、戶口簿;戶主和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與戶主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未提供,與戶主的關系登記為非親屬關系)。戶主和產權人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或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每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登門壹次。
9.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的醫學證明和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調解書和法院判決書。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戶口隨撫養權歸屬方遷移(經撫養權歸屬方同意,可以隨另壹方遷移,由撫養權歸屬方簽署同意聲明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在非婚生現場簽署非婚生描述。
10.以上證明材料需要審核(其中需要1、2、3、4,選擇5、6、7、8,有需要9),領取證件原件,核對證件原件,領取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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