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是壹個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詞,但也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很多朋友不知道工人去世“供養親屬撫恤金”這部分是怎麽回事,所以特意推出這篇文章,供各位朋友參考和學習。壹、供養親屬撫恤金概念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生前不能勞動的親屬維持基本生活費用的補償。職工因工死亡,其被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失去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基本生活。造成這種情況的直接原因是工傷事故,所以他們的直系親屬應該得到賠償。第二,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具體計算標準為: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前提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因工死亡職工配偶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元/月)×40%。例如,趙是壹家石油化工廠的員工,長期在化工壹線工作,因壹個油罐爆炸而遭遇不幸。他的妻子王在車禍前不久遭遇車禍,導致雙腿殘疾,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雖然她不到55歲,但她仍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趙生前是壹家化工廠的技術員,工資2000元/月。這樣,王粲就拿到了供養親屬撫恤金: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2000元/月×40%=800元/月2、對方親屬每個月可以拿到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生前不能勞動的親屬,具體指員工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為:(1)為生前因工死亡的職工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3)因工死亡職工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因工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去世,其爺爺輩年滿60周歲,奶奶輩年滿55周歲;因工死亡職工的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未滿18周歲;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兄弟姐妹年齡在18周歲以下。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賠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元/月)×30%。如王某某是某重型機械廠職工,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不幸,留下妻子李獨自帶著14歲的兒子。此時妻子40歲,有工作,家裏還有壹個老父親。王某某因年老已喪失勞動能力。根據規定,李沒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他兒子不滿18歲,可以申請。王某某的老父親雖已喪失勞動能力,但王某某有壹個已滿18周歲的弟弟,且有贍養能力,故不具備申請資格。這樣,王的親屬中只有壹人能拿到供養親屬撫恤金。王生前工資為1,000元/月,其子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 1,000元/月×30%=300元/月3、每名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增加1。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賠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50%。比如牛某某是壹家建築公司的老員工,因工死亡。他膝下無子,無兄弟姐妹。其妻子55歲多,完全靠牛某某的收入生活。他死後,妻子成了孤寡老人,生前工資800元/月。按照規定,她每月可以領取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800元/月× 50% = 400元/月4。因工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為喪偶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為孤兒的,每月可領取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40%。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賠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40%。例如,林是壹家鋼鐵廠的雇員,他在壹次工傷事故中不幸遇難。家裏有壹位70歲的老母親。林離了婚,沒有孩子,沒有兄弟姐妹,母親成了孤寡老人。林生前的工資是1200。這樣,母親每月能拿到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 1.200元/月× 40% = 480元/月。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因工死亡職工有多個親屬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得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的工資。比如某化工廠員工姚某某,在壹次工傷事故中不幸身亡。在他的親屬中,他的妻子、兒子、妹妹和弟弟有資格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法定計算標準,上述親屬每月領取的撫恤金之和為姚某某工資×130%,超過姚某某工資。這樣,上述親屬的月養老金只能相當。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因此,如果供養親屬撫恤金有所調整,其計算應適用調整後的標準。關於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支付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不足3人(含)的,按照規定比例分別計算每名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壹般沒有老人或者孤兒就不會有糾紛。在死亡職工有多個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的情況下,如果按照規定的配偶40%、對方30%的比例計算每個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則每個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將超過死亡職工的工資總額。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每個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得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的工資”。所以被贍養的親屬之間會產生誰該多拿誰該少拿的糾紛。對此,《工傷保險條例》及其相關配套法規對供養親屬撫恤金總額超過100%的情形沒有明確的計算規定。如果供養親屬不能通過協商解決這個問題,那麽仲裁機構就顯得尤為重要,讓去世職工的親屬失去親人,盡量避免內部矛盾,這樣才能公平合理地分配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可以先根據每個供養親屬應享受的養老金的規定比例之和計算出平均比例,再根據死亡職工生前的月工資總額和每個供養親屬應享受的相應比例計算出死亡職工應享受的養老金。例如,如果身故職工月工資總額為5000元,四個被贍養人的養老金比例分別為40%、30%、30%、30%,則規定比例之和為1.30%。那麽四個供養親屬的養老金為:1.5000×40%×(100%÷130%)= 1538元2.5000× 30 %× (100% \。=1154元2。5000×30%×(100%÷130%)= 1154元2。5000× 30 %× (65433三。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期限我國現行勞動保障領域沒有專門的工傷死亡計算期限的法律法規。司法實踐中壹般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80歲預期壽命)。比如:1。a 10歲,父親或母親因工死亡,月平均工資2000元/月,可獲得父親或母親因工死亡撫恤金,2000元/月×30%×12個月× 8年= 57600元。2.如果A 50歲,3。如果甲方年滿65周歲,無勞動能力,那麽她在丈夫去世時所能拿到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期限實際上是15。4.如果甲方年滿76周歲,且無勞動能力,那麽她在丈夫去世時可以拿到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期限實際上是5年。4.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規定是1。《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六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2. "《關於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的規定》第四條領取養老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享受養老金待遇: (壹)年滿18周歲,尚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者參軍的;(3)死亡職工的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者組織收養的;⑤死了。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止享受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按照規定標準享受養老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通知:2021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3834元×20 = 876680元。關於2021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號),國家統計局官網公布的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職工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2021年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3834元×20 = 876680元,全國統壹,比2020年標準增加2.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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