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高空作業必須遵守哪些規定?《條例》的修訂主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壹是突出依法合規、預防為主的原則。遵循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和煤炭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總結和吸取近十年煤礦事故教訓,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體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水平的要求,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為煤炭行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提高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原則。《規定》既要充分體現保障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即“紅線”不能突破,又要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煤礦生產力發展水平,具有操作性特點。所有條款都是基於在煤礦企業中的實現、執行和使用。《規定》框架外的具體技術方法和指標可參照各專業的相關標準和規定。三是體現科學性和合理性原則。也就是說,評分指標要科學,要符合市場經濟和煤炭科技進步的客觀規律。所有規定,包括安全系數、氣體濃度指數、裝置維護頻率等。,既要體現科學性和現實性,又要考慮到區域地質條件和開采技術水平的不平衡發展。四是維護權威性和穩定性原則。《規定》的修訂不是推倒重來,而是重在完善、提升、查漏補缺,要求科技術語、法定計量單位、技術標準、樣式、格式等要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措辭要嚴謹,經得起推敲和實踐的檢驗。五是體現科技進步,鼓勵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原則。隨著信息化管控水平的提高,在壹些井下地點甚至重要地點推廣無人值守高效技術,即實現井下“無人不安全”,已經成為很多人的共識。《條例》的修改,確保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得到體現,落後的保護不被遷就。
進入高空作業現場應遵守哪些規定?進入高空作業現場時,除相關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作業現場下方通過或停留,任何人不得進入作業現場下方為防止落物傷人而架設的圍欄或其他防護裝置。進入高空作業現場時,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
高處作業應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安全
在高速鐵路工程安全規則中,作業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守哪些規定?三級應急處理系統:1,鐵路局,24小時值班制。2.工務段應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3.車間內應急搶修機具保持完好,材料和備件齊全有效。
高空作業的安全規定是什麽?高空作業有什麽規定?高空作業安全技術常識
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包括設置防護欄桿、遮蓋孔洞、安裝安全門、懸掛安全網、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棚等。
高空作業壹般施工安全規定和技術措施
1.施工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落實不得施工。
2.施工前必須檢查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高空作業的各種裝置,確認完好後方可投入使用。
3.懸吊、登高和架設高空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體檢。當被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恐高癥等不適合高空作業的疾病時,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人員應戴安全帽,穿緊身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
6.應首先移除或固定所有可能落在高空作業場所的物體。所有使用的物件應堆放平穩,以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拆下的物件、余料、廢料要及時清理運走。清洗時應采用轉移或拴系,禁止拋擲。
7.遇有大風、濃霧、暴雨等惡劣天氣,禁止露天懸掛和登高。臺風和暴雨後,應逐壹檢查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如發現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應立即修理或復位。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或拆除。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的,必須經相關施工負責人批準,並在作業完成後立即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予以恢復。
9.施工中發現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並及時解決。當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
用腳扣放在桿子上有哪些鐮刀形的東西要嚴格遵守?壹只腳要穿壹只,開口方向朝腳內側。爬桿時,固定好腳,用安全帶攔住電線桿(不要太緊,上下移動為宜),從左向右用力向上爬(壹只腳支撐,另壹只腳向上擡起將腳扣夾在支撐腳上方15-20 cm處,並扣牢時。同理,將另壹只腳向上擡起,將腳扣夾在支撐腳上方15-20cm處,直到作業現場到達,需要系好安全帶,才能開始作業。操作完畢後,將安全帶停在電線桿處(不要太緊,上下移動為宜),從左向右用力向下爬(動作要領與爬桿法相反,向下移動),操作完畢!
高空作業有哪些安全培訓和註意事項?第1.0.1條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防護要求,使技術合理、經濟,特制定本規範。
第1.0.2條本規範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和壹般構築物施工中的臨邊、開孔、攀登、懸掛、操作平臺和跨越等作業。
第1.0.3條本規範中提到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類》GB 3608-83“凡從高處墜落基準面2m以上(含2m)的高處作業”。
第1.0.4條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範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高處作業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二章基本規定
第2.0.1條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須納入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本工程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落實不得施工。
第2.0.3條高空作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檢查,確認完好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2.0.4條登高、懸掛高空作業人員和設置高空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專業考試,持證上崗,並定期體檢。
第20.5條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設施施工中,發現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當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操作。
第2.0.6條所有可能落在施工作業場所的物件應首先拆除或固定。高空作業使用的材料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方便地放入工具袋;運行中的走道、檢修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洗;拆除的物件、余料、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放置或向下丟棄。嚴禁拋擲經過的物體。
綁紮鋼筋時懸空作業應遵守哪些規定?(l)必要的腳手架和。必須搭設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2)綁紮圈梁、懸挑梁、挑檐、外墻、邊柱,設置操作臺、架子、掛安全網。懸梁鋼筋的綁紮必須在支架、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進行。(3)綁紮柱子或墻體鋼筋,不要站在鋼筋骨架或攀爬骨架上。3M以內的柱筋可在地面或樓板上預先綁紮,然後整體架設。綁紮3m以上的柱鋼筋時,必須搭設操作平臺。(4)腳手架和。高空或深坑綁紮或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