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及相關部委關於畢業生就業的規定,如1997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
(2)各地就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發布的畢業生就業規範性文件,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地區畢業生就業工作。
(3)高等學校工作實施細則,是根據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法規和主管部門的意見,結合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的。
(4)與畢業生就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
2.大學畢業生找工作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根據教育部[1999]2號文件和人事部[1999]11號文件,高校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政策指導下就業。
畢業生就業堅持“公開、公平、擇優、自願”的原則,其就業機制為“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
畢業前,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通過供需見面、實施單位雙向選擇等方式派遣到接收單位;單位不落實的,送回學生所在城市,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就業指導機構推薦或自行聯系。各市、縣(區)要通過舉辦畢業生就業洽談活動、計劃指導下的雙向選擇、指令性安置和考試錄用等措施,積極幫助未就業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
3.特長生就業政策是怎樣的?
(1)委托生和定向生就業政策:定向生原則上按錄取時的合同就業。畢業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原就業單位的,須征得原單位同意,報就業主管部門批準,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和培訓費後,方可調整就業單位。
(二)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和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崗位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就業政策:享受師範院校、農林、民族、體育、航運國家專業獎學金的畢業生和享受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崗位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原則上按國家計劃就業。不服從就業計劃自主擇業者,在校期間須繳納普通專業學費並返還定向獎學金和專業獎學金。
(3)畢業生就業政策:畢業生須在就業報到證上註明“畢業生”字樣;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就業,學校會把檔案的戶籍關系轉移到妳家所在地(農村保留非農戶口)給妳自己找工作。
(4)患病畢業生就業政策:學校要認真負責地對畢業生進行畢業前的健康檢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讓其回家休養。壹年內治愈者(需經學校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者)可隨下屆畢業生就業;壹年後仍不治愈或被無用單位接收的,將戶籍關系檔案材料轉入家庭所在地,自謀職業。
5.畢業生自費留學政策:畢業生可以申請自費留學。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的畢業生不參加就業。持境外高校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和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不納入就業計劃。集中離校時未辦理手續的畢業生,原則上將其戶口遷移到家庭所在地,繼續辦理出國手續。
【6】高職畢業生就業政策:高職畢業生就業政策原則上與其他高校畢業生相同,但必須在《報到證》上標註“高職”字樣。
4.跨省跨系統就業有哪些手續?
畢業生就業遵循“自主就業、雙向選擇”的原則,原則上不受行業和地區限制。但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要註意按照就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1)畢業生在省外就業的,按接收地就業政策辦理手續;
(2)非教育系統師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接收教育局簽署,非教育系統師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接收教育局簽署並經人事局認證後生效;
(3)在省、軍、中央駐魯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由接收單位向省人事廳出具證明,師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向省教育廳出具證明。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問答
5.應屆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將享受哪些激勵政策?
從事個體經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自工商部門核準之日起1年內,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免收登記管理的壹切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為高校畢業生在現有渠道創業提供小額貸款和擔保。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予以免征的具體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費,國務院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含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物價局)批準的收費。
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工商登記、變更登記、更換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c衛生部門收取的管理費、健康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預防接種服務費、健康證明費。
d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e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和職業資格證書費。
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費。
g .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包括臨時零售許可證費)。
(八)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其他與個體經營有關的登記管理費用。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管理收費予以批準。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示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和工商部門認可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後,按規定免收相關費用。
同時,自主創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其人事關系寄存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和勞動或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將為他們提供人事關系轉人事檔案管理、畢業、黨群關系、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申報與評定、社會保險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解除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後顧之憂。
6.畢業生到非公單位就業會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對在非公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公安機關將主動放寬建立集體戶口審批條件,及時便捷辦理落戶手續。用人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被錄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其合法權益。從事個體經營和自由職業的高校畢業生,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工商、稅務部門簡化審批手續,積極給予支持。
勞動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將為到非公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集體戶口人事代理和人事關系封存服務,還將為這些畢業生辦理人事關系轉移,從事檔案管理、定期定級、黨群關系、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申報與評定、社會保險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務,解除高校畢業生到非公單位就業的後顧之憂。
對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理權益。
7.如何進行失業登記?
半年以上未能就業,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入學前持學校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市、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當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於已經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城市和社區可以組織他們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和社會公益勞動,或者到用人單位當學徒,並給予壹定報酬。對因病等原因短期不能勞動又無生活來源的,民政部門參照當地低保標準給予臨時救助。
8.落戶限制等阻礙人才合理流動的障礙解除了嗎?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消除人為限制畢業生跨省就業的障礙,國家有關部門近日出臺了多項鼓勵人才合理流動的政策:
(1)落實企業用人自主權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多招大中專畢業生。
(2)取消對接收高校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省(自治區、直轄市)費、系統費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政策。
(3)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放開吸納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省會以上城市也要根據需要,主動放寬高校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簡化相關手續。公安部門憑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高校畢業生持有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為應屆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登記(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三。特殊行業和地區畢業生就業問答
9.什麽是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有沒有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層級?
國家公務員是指除地勤人員以外的國家行政機關中行使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是指黨群部門除勤工儉學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把國家公務員劃分為各種級別不夠準確,因為所有公務員都是行使國家行政職能的人員,稱為國家公務員。
為什麽會出現上面的說法?這主要是由於組織招聘的不同部門造成的誤解。組織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部門有:中組部、人事部、各省委組織部、各省人事廳、各地市委組織部、各市人事局。
10.國家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麽?考試的類型和內容有哪些?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含計劃內自費生,不含委托生、定向生)均可報考。報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
(2)學習成績優秀,基礎理論紮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強;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校期間被評為“三好學生”或擔任過學生幹部,並獲得過獎學金;
(4)符合招聘職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⑸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每年省市招錄國家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和具體條件要求由省市人事部門確定)。
有三種類型的考試:
(壹)中央和國家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
(2)中央和國家機關面向大學生的招聘考試;
(3)中央部門垂直管理單位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三個部分:
(1)知識測試,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2)智力測驗或能力測驗;
⑶智力測試。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規定,國家公務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測試考生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 * *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確定,按管理權限由人事部門組織實施;專業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和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按權限分別確定或批準,可以由人事部門組織實施,也可以委托用人部門實施。
公務員考試中公共* * *科目的內容包括六個部分:馬列主義;鄧小平理論;法律;行政管理;歷史、國情、國力與公文寫作處理;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1.什麽是“三支壹扶”計劃?如何參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組部發〔2005〕18號),中組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決定聯合組織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支農、支援農村基層工作。
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壹扶”工作的服務期為2年。“三支壹扶”學生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服務工作。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任職的,須經省“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壹扶”辦)批準,並辦理相關手續。服務內容主要是在鄉鎮壹級搞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參加“三支壹扶”工作的大學生,其戶口可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原則上轉入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政府人事部門,黨群關系轉入服務單位。
符合下列條件的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外省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合格的學習成績和相應的專業知識;具有敬業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定向、委托生和已經落實就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高校畢業生不能報名。
組織招聘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壹扶”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1)自願報名。畢業生根據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公布的招聘計劃和網絡招聘的要求,自願報名。
(2)考試。各市“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報名條件,通過考試或考核確定初步人選。
(3)確定人選。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組織對各市提出的初步人選進行統壹體檢,經審查確定“三支壹扶”大學生候選人,組織其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登記表》和《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協議書》,並將名單報全國“三支壹扶”辦公室備案。
(4)崗前培訓。省“三支壹扶”辦組織“三支壹扶”大學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然後送到各服務單位。
12.畢業生參加“三支壹扶”計劃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壹)服務期滿後要求紮根基層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優惠政策:鼓勵服務期滿後要求紮根基層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原服務單位有空缺需要補充時,優先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當有空缺需要補充時,也要拿出壹定的崗位來招聘這些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貼息等相關政策。自願到我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和艱苦行業工作且服務滿5年以上並符合相應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服務期滿後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研究生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優惠政策:對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三年內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增加筆試總成績4分;報考我省事業單位者,可通過適當提高分數等優惠政策予以優先考慮;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參加“三支壹扶”工作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校應保留其學籍兩年。
(3)服務期滿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優惠政策:各級人事部門設立“三支壹扶”大學生專項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