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江湖救急!問:國內外對治安案件偵查程序的研究現狀。

江湖救急!問:國內外對治安案件偵查程序的研究現狀。

壹是當前基層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執法主體違法。主桌仍有聯防隊員參與訊問或做筆記。

。比如某廳辦理的壹起賭博案,有兩份訊問筆錄被聯防隊員作為案件證據調查。

根據用途。這個問題雖然不具有普遍性,但在個別單位比較突出。

2.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壹些基層單位在辦案時往往該查的不查,不該問的不問。

問,核查不力,辦案質量不高。本次檢查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31件。

占案件總數的4%左右,而且這些案件大多是多人違法亂紀的復雜案件,沒有旁證。

在現在的案件中,有的案件甚至只有壹份訊問筆錄就能做出治安裁決,最終導致裁決。

時不時的,證據不足。

3.法律、法規、規章適用錯誤。法律的正確適用體現了公安機關是否嚴格執行。

依法辦案的法律文書客觀、合法、嚴肅。適用法律的錯誤仍然是

當前公安行政執法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引用的法律條款不完整。如沒收賭資、判賠、從重或從輕處罰等。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17條、第16條都有相應的引用,只是引用。

用違反治安管理的條款作出裁決。

(2)引用的法律條文不詳細,不具體到款、項。如果壹家公司擊敗了其他公司,導致

輕傷案只引用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沒有引用1項。

(3)錯誤引用法律條文的,不予處罰,或者不能給予警告的,予以報警。

告,甚至調查事實都是毆打他人的案件,處罰依據是擾亂公共秩序。

條款。如某局辦理的壹起賣淫嫖娼案,對當事人李單獨罰款,而對賭博當事人趙

但是給個警告。

(4)定性錯誤。比如某廳辦理的壹起吳盜竊少量公私財物案,原來就是吳辦理的。

手機店老板以買手機電池為名,不準備行竊,卻被錯誤定性為擾亂公共秩序。

(5)對法律條款的引用不分段落和條目。這次檢查發現,我們很多辦案的警察都對法律感興趣。

世界上什麽是錢,什麽是錢都分不清,表現在辦案實踐中就是引用法律條文,不區分錢與錢。

,適用的法律是錯誤的。

4.程序違法,合法手續不全。辦案程序是我們辦案必須遵循的操作。

規則也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和標準。不按照操作規則行事是程序性的。

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很容易引起被處罰人提請復議或提起訴訟,並最終導致

更改或取消獎勵。這種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召喚卡未使用或無序列號。

(2)事先告知和聽證告知履行不規範。如果沒收財產等。是不知情,時間不對。

錯誤,引用法律條文錯誤,處罰通知不規範等。

(3)處罰裁決不規範。如果沒有編號,引用的法律條文不完整,不處以沒收財產的處罰。

還有獎項等等。

(4)查封、沒收財產手續不全,導致證據部門脫節。主要表現在扣押沒收物品

不知道來源,罰沒財物收據不是壹個人的,白條暫扣等等。

(5)記錄制作不規範。有些警察做的訊問和訊問筆錄簡單潦草,抓不住。

無訊問人員簽名,無起止時間,字跡潦草,影響案件事實認定。

對…的準確識別。

(6)未送達裁決書的,不存在送達程序。這是壹個常見的問題,幾乎90%是基於

世界上沒有治安行政案件的送達程序。

(7)案由不明。以前是以大類為特征。今年以來基本在市局的統壹要求下

商都壹直以小項為特色,但還是有壹些不規範的地方。如某局處理的壹起盜竊少量公私財物的案件。

寫成盜竊,案由不對。

5、處罰隨意,重罰款,輕處罰。這主要是在賭博和賣淫案件中處罰。

裁決是傑出的。少數警察不看案情輕重、危害程度、輸贏大小,就大功告成。

未遂,將給予最高罰款。開盤3000或者5000,荷載隨機,罰款重。

從輕處罰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在群眾中的形象。

6.某些情況下的降職問題依然存在,成為該部門的短板。如果處罰不處罰,村裏

不管是不是非正式的,勞教不努力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結果價值近兩千。

王,元項,只會治安罰款。

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

當前,基層公安機關行政執法存在諸多問題,其原因不僅有客觀原因。

世界上國家的法制不完備,缺乏良好的執法環境。除了警力不足、資金短缺等因素,關鍵是

在我們公安機關內部。

1,壹些執法單位領導對執法問題重視不夠,沒有真正把執法問題上升到

是我們公安機關的生命線,以“工作忙,案件多”為由,整天疏於學習

和研究,法律知識不多,依法辦事思想不紮實,幹警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現象不被重視,單位內部沒有形成嚴格執法的氛圍。

2.壹些民警法律觀念淡薄,文化素質低,執法水平有限,靠的是老經驗和主觀性。

願意處理這個案子。

3.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拜金主義思想滲透公安隊伍,辦案註重經濟效益。

好處,重罰,輕罰。

4、執法監督、審核機制不健全、不嚴,法律部門等現狀不能適應。

前執法的實際需要。

第三,改善基層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現狀的對策

當前,辦理治安案件存在不少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而且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聲譽和警民關系,影響黨和人民

同時,政府形象也制約著公安機關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職能的充分發揮。

因此,迫切需要有效改進公安機關的執法和辦案活動。

1,進壹步提高全體幹警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對加強基層公安執法的重視程度。

和緊迫感。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基礎。

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對公安機關的執法質量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要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等壹切活動都要依法辦事,我們公安民警要維護

頭腦清醒,爭做執法守法的模範。

2、加強對公安民警特別是基層執法壹線民警的教育培訓,強化法制觀念。

不斷提高執法力度。法制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是公安執法中經常使用的法律。

法律法規,特別是近年來新頒布和修改的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刑事訴訟法、刑法。

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

3、緊密結合“三項教育”工作,大力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三育。

“工作要貫穿於隊伍建設的始終,持之以恒,抓好隊伍建設全局,做到

不斷規範執法行為,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最不滿意的執法問題。

4、建立健全內部執法監督機制,強化內部執法監督職能,首先是強化法制。

為建設事業單位充分發揮審計監督、檢查糾錯和決策參謀的職責和權力。然後

要把執法監督納入各級領導責任機制,形成制度化、經常化的三分之壹。

做好縣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堅決兌現執法質量考評“壹票否決制”。

"。

  • 上一篇:簡述個人、合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 下一篇:如何處理交通事故賠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