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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壹人丟失可以補辦嗎?

法律主觀性:

壹個人可以補辦結婚證,但必須有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上的夫妻信息。補辦結婚證的條件是:1。這個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至今仍保持這種狀況;2.雙方持有本人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3.當事人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填寫《申請領取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壞的,當事人可以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辦結婚證、離婚證。如果老人不結婚,應該簽訂同居合同。他們是否結婚是公民的自由,其他人無權幹涉。同居合同模板如下:同居協議甲方:男方子女乙方:女方子女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1。男女雙方自願在男方家共同生活,在沒有登記、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度過晚年。如果同居壹段時間後,男女任何壹方提出不能在壹起相處,隨時可以要求解除同居關系,各回各家。如果兩個人經常吵架,壹方不打招呼就離家出走,視為解除同居關系,另壹方不承擔任何後果。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已確認在男方家共同生活,同居期間的所有財產歸男方所有。雙方解除同居關系時,任何壹方都不需要給予對方任何補償;任何壹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對方家中留宿。二、每月正常的日常生活費由男方負擔,男方每月月底給女方生活費xx元。女人承擔日常家務。照顧男方的飲食起居。任何壹方不履行約定,另壹方及其子女有權解除同居關系。女方任何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入住男方家,影響男方正常生活。3.同居期間,如果女方生病,男方有第壹時間告知女方子女的義務。女方子女接到通知後,應第壹時間到達,不得有任何借口,否則男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女方子女必須將老人接回家中贍養照顧,並承擔醫療費用。男方及其子女不負責照顧和承擔醫療費用,同居關系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對男方提出任何要求。如果男方生病,女方壹定要第壹時間通知男方子女。壹方發生重疾或意外時,另壹方應第壹時間通知重疾或意外壹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接到通知後應第壹時間到達,否則另壹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4.男女雙方的債務屬於各自的個人債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化為雙方的債務。男女之間、男女與第三人之間簽訂的債權債務無效。孩子不會被認可,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男女同居期間,只有壹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的債務和自己的全部子女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的債務,才是雙方的債務。男女雙方* * *簽訂的債務,沒有自己子女明確書面同意的債務,不是雙方的同壹債務,子女不會認可,也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壹方臥病在床,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識,被欺騙、隱瞞、脅迫等。,而他與對方簽約,形成的不真實意識所表示的債務,雙方不會分擔。五、雙方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原有的財產仍歸各自所有。男女壹方先死亡,另壹方自願放棄對死者的法定繼承權。包括死者生前發生法律效力的遺囑繼承和贈與,死者生前壹方自願放棄遺囑繼承和贈與。毫無疑問,男女雙方的孩子都是這壹段的利害關系方。六、男女雙方的喪事由自己的子女處理,骨灰由自己的子女處理;本協議簽訂後,如女方先於男方死亡,本協議簽訂後退休工資在男方名下的剩余存款歸男方本人所有,女方子女無權幹涉。本協議簽訂後,男方先於女方死亡的,本協議簽訂後在男方名下的剩余存款,以及其死亡後的撫恤金等福利費用,由男方子女支付,喪事由其親生子女承擔,女方不得幹涉。女方必須在三天內回到自己的孩子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裏。七、男女雙方各自的其他遺產由各自的子女繼承。八。本協議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簽訂,以補辦結婚證。可以要求單位出具證明,也可以要求當事人攜帶身份證到檔案局。檔案局有他們結婚證的檔案原件,檔案局可以復印蓋章。如果說六七十年代的婚姻登記檔案大部分沒有保存到現在。也就是說,補辦結婚證是沒有依據的。作為民政部門,需要到所在的居委會、社區開具證明,才能證明其父母確實是合法夫妻,並且壹直在壹起生活,這樣才能補辦婚姻登記。能壹人補辦的,壹方持兩份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補辦。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代碼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或者損壞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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