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
3月19,12日下午,89歲的唐球在株洲荷塘區壹小區內摔倒受傷,隨後其家人向株洲市公安局湯和分局茨古塘派出所報案。唐球摔了壹跤。她住院21天,傷情經鑒定已構成八級傷殘。同年6月5438+10月,唐球將11歲的小豪起訴至株州市荷塘區法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7.8萬元。在唐球的描述中,她摔倒是因為小浩貪玩。(網絡圖)
第壹,孩子在上學的路上推著輪椅,沒有嬉鬧。先看雙方的描述:
老太太:
唐球訴稱,2012年3月19日中午,她在荷塘區壹家小飯館吃完餛飩,正準備坐在輪椅上獨自過馬路,小郝正好看到她。蕭浩冉迅速用輪椅取樂,這嚇壞了唐球和路邊的行人。兒童方面:
孩子11歲:事發當天,他不是在調皮搗蛋,而是在幫老奶奶過馬路。小郝說,當時他正在上學的路上,這時他聽到了唐球?幫我過馬路?出於助人為樂,小郝上前幫唐球推輪椅,把它推到馬路對面的石板路上。就這兩個人的自白來說,我傾向於相信孩子這邊,因為不管什麽輪椅,只要有壹個人坐在上面,就不是11歲的孩子能跑得快,因為普通人沒有這個實力,所以老太太的這個說法不符合邏輯。而且老太太說是中午,而孩子說是在上學的路上,所以更不可能中午午休的時候去街上玩輪椅。遲到對於壹個小學生來說還是很恐怖的。
第二,雖然原始視頻已經被覆蓋,但孩子的供述明顯比老太太清晰。雖然沒有視頻,但從他們的口述中可以看出:
老太太說:
老太太說,她多次喊小郝停車,路人也喊小郝停車。終於,小郝停了下來。當唐球從輪椅上下來站起來時,小浩推著輪椅又玩了壹把,壹下子把唐球撞倒了。根據派出所的“警察案件登記表”,唐球聲稱小浩推她的輪椅導致她骨折。兒童自述:
?她讓我推,街對面超市的阿姨幫我壹起推。我壹個人推不動。?小浩說,也是唐球站起來扶住了樹。站起來後,小郝幫她把輪椅推上臺階,結果唐球摔倒了。摔倒後,藥店老板看到了,幫我扶她起來。我去了學校,但是我沒有遇見她。?(網絡圖)
老太太這邊也說是被輪椅撞的,是被輪椅推倒的,導致骨折。這個情況很不清楚。她的感受不壹致。只有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才會有這樣的描述;
孩子很清楚孩子不能自己推,而是在對面超市阿姨的幫助下(推的時候超市阿姨是目擊者)。然後他遇到臺階,老太太扶著樹站起來,孩子扶著他爬上臺階。結果老太太摔倒了,孩子摔倒了扶了他壹把,還有壹個目擊者(藥店老板)。這個描述非常清晰明了。如果妳想知道真相,就直接問他。
第三,丟了想找壹個?負責人?是病,要治!在這次事件中,雙方家屬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對孩子來說,送醫院的時候主動出了壹部分醫藥費,對老人來說,都是追著孩子的家人去那裏賠償。法院不是瞎子,探視後不支持訴訟請求。
(網絡圖)
判決書顯示,辦案人員於2019 11.8、1.1.25前往事發現場了解相關情況,但未能找到能夠證明該事件的相關證人。同時,法院將天鵝支行門前對著事發地點的攝像頭拍攝的監控視頻調取至事發地點附近的株洲農商銀行,但銀行回復稱天鵝支行監控主機視頻資料的有效保存時間為90天,超過90天就會被覆蓋,無法調取相關視頻資料。法院認為,就證據而言,不足以證明原告唐球是被小浩直接撞倒的,唐球要求小浩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不予支持。在整個事件中,法院支持了孩子家長自願支付的654.38+0萬元的費用,完全駁回了老太太的訴求,可以證明此事件屬於比較惡劣的摔傷事件,出行時沒有輪椅老人陪同,出了事,但是小學生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