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堅持依法保護宅基地集體所有權的原則。
三要堅持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的原則。
第四,要堅持宅基地使用權隨房屋轉移的原則。
第五,必須堅持尊重歷史、面向現實、有利於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
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贈房屋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解決行政爭議的主要途徑有哪些?解決行政爭議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壹)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二)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三)信訪:《信訪條例》第十四條對下列組織和人員的表現提出建議和意見,或者對下列組織和人員的表現不服的,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3.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4、社會團體或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5.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投訴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1)談判
在友誼的基礎上,合同雙方可以通過相互協商來解決爭議,這是最好的辦法。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有關機構調解。比如壹方或雙方是國企,可以找上級部門調解。上級部門應該明辨是非,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而不是行政幹預。當事人也可以請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院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又不願調解的,可以根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爭議發生後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提請法院司法解決。除上述壹般特征外,有些合同還有其自願性特征,如涉外合同糾紛,可參照外國法律而非我國相關合同法解決。
民法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
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壹條當事人壹方違約後,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五百九十二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或者雙方都違反合同,有過失的壹方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
壹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
第五百九十三條當事人壹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違反合同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第五百九十四條國際貿易合同的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以上是我自己收集的關於農村兄弟宅基地糾紛處理的法律知識。根據相關知識,農村兄弟宅基地糾紛有多種解決方式,應選擇最適合的方式解決。